鄂尔多斯市教育在线?鄂尔多斯教育网xx021030109分那个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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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并成为*教育部命名的首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也是自治区首批“现代教育技术先进学校”和首批“电化教育先进学校”。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前身是建于1939年的“国立伊盟中学”。2010年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街9号迁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新校区占地面积6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筑主体由三座教学楼、图书实验信息综合楼、行政办公楼、礼堂、体育馆、餐厅和学生公寓楼等构成。理化生地实验器材全部按新课程标准配齐,实验开出率达100%。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2018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网址
【#少儿升学#导语】马上又到了开学季,现在,家长们都非常注重对孩子学籍的管理,并且都提早的了解了关于孩子学籍的信息。那么,下面无为您精心整理了2018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网址及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关注。
一、中小学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网址)
中小学入学服务管理系统:*218.21.216.66:8088/hpzs/default.aspx
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生入学政策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上一年度申请暂缓入学、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二)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至学位2依次分配;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户籍属地类别顺序安排入学;学位2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教育局以家长签字确认的居住地址为准,结合学校招生数量及学生分布情况划分片区进行分配。
(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实行教育优待政策。
(六)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入学时予以适当照顾。
(七)准备到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新教育实验小学、东胜区蒙古族学校、鄂尔多斯枫叶国际学校、东胜区伏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入学登记时请选择对应的学校,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量,教育局将统一调配到周边学校就读。
(八)2018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九)公办学校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参加“阳光分班”。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两个类型。
学位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
学位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
四、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三)非东胜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四)住房材料。
1.自购房。
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天然气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
2.租房。
租房户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
(1)非东胜区户籍的租房户,5月份之前在东胜区住满6个月的提供所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2)不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租房户,提供所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模板由教育局统一下发,家长登录“东胜区人民*——东胜区人民*门户网站”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在“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居住证明模板。
(3)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的材料为有效。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房屋产权的学位使用情况可以登录“东胜区人民*——东胜区人民*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具体办法:登录网站,点击“服务”——“教育服务”——“学位查询”,进入系统先注册再查询;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胜发布”,点击右下角“微服务”里面的“学位查询”。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均可认定为学位1。用车库、底商等登记的认定为学位2。
(三)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双方共有,非*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2。
(四)若用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登记,则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
(五)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认定为学位2。
(一)网上登记
小学一年级:5月11日—5月20日期间登录“东胜区人民*——东胜区人民*门户网站**ds.gov*/”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20日18:00关网。
初中一年级:5月21日—5月27日期间登录“东胜区人民*——东胜区人民*门户网站**ds.gov*/”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浮动图标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27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1.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17日—5月22日期间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不在东胜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幼儿园”,上交材料时可以交到离住址较近的任意一所幼儿园。
2.初中一年级新生资料收集:5月25日—5月31日期间,家长上交《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非东胜区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到东胜区就读初一年级,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学校”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然后将各类材料交到东胜区第十一小学。
(三)核对资料
1.小学一年级:5月24日—6月13日期间教育局会同*、房管、防疫等部门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幼儿园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2.初中一年级:6月14日—6月27日期间教育局会同*、房管等部门对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小学负责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开具新生入学报名时的登记凭证。
(四)划片分配
根据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招生计划、学位类型、户籍等因素,结合学生登记信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分配。
(五)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2018年8月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东胜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到东胜区第十一小学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3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2018年8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4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六)到校报名
新生携带登记凭条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一天。初中一年级新生于2018年8月23日到分配学校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于2018年8月24日到分配学校报名。
(七)阳光分班
东胜区各中小学2018年8月25日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关键报名信息。
2.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4.家庭住址:按照东胜区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新旧地址对照表将居住地址填写清楚。并选择选项中列出的登记凭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安置证明、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门牌号要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门牌号为准。
八、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1.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住房材料复印件及水电暖等票据原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方案出台
【#中考#导语】鄂尔多斯频道中考频道了解到,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方案已经出台,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持续推进“阳光中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教发〔2018〕40号)精神,制定鄂尔多斯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方案。
一、考试科目(内容)
(一)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均为计分科目,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表》。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由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2021年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纳入初二年级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中,单独命题,卷面分值10分,考试成绩计入2022年初三毕业生中考总成绩中;2021年初三年级参加生物、地理科目的考生,不需作答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内容。
(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具体评价办法、内容执行《鄂尔多斯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教发〔2010〕12号)相关规定。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体发〔2021〕16号)规定执行。
二、报名资格及方式
(一)报名资格
1.普通高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自治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截至2021年9月1日,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1年;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依法纳税(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1年。该部分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且学籍在市外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1年中考报名截止日期前)。该部分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学籍表。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3.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
未毕业的初中学生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不具备中考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
1.初三毕业升学考试
(1)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1日。
(2)网上预报名:考生本人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nm.zsks*)中上报名系统,录入基本信息,并打印出《预报名表》,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1)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签注“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2)的考生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注“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
(3)信息采集与确认:考生报名期间,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丢失或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部门办理。
2.初二生物、地理考试
(1)2021年参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与本年度参加初三毕业升学考试考生的报名方式一致。
(2)参加2021年初三毕业升学考试,无我市2020年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在参加初三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时同时报考生物、地理科目。
三、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1.报考汉语授课学校的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联〔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的通知》(内应急发〔2019〕29号)、《内蒙古自治区*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有关规定,加分政策如下:
(1)驻内蒙古自治区*现役军人,在*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0年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其他驻内蒙古自治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2)鄂尔多斯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执行。
(3)鄂尔多斯市*系统烈士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鄂尔多斯市*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3.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发〔2018〕5号)要求,考生在初中阶段于2018年3月19日前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原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体育比赛(不包括冬夏令营等非全市范围性质的活动和比赛)奖励名次的,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的一项加分政策,不累计加分。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
(二)加分资格审核
1.符合加分条件第1条的考生由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审核,市考试中心会同*部门进行复核。民族成份认定与高考政策一致,父母均不是加分条件1中五个民族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符合加分条件第2、3条的考生须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中考专栏下载加分资格审核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材料由初中学校统一收集汇总,交由所属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第2条报基础教育科审核,第3条报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
3.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截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旗区、各初中学校务于6月20日前在教育部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市教育体育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rdosjytyj)公示相关内容,公示期一周。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另文通知。
(二)招生类别
1.汉语授课
分为提前类、特长类和普通类(统招和分招)三种类别。
2.蒙古语授课
分为提前类、特长类和普通类(统招)三种类别。
(三)招生范围
1.汉语授课学校
(1)各普通高中特长生类面向全市招生。
(2)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鄂尔多斯市第三中学、东胜区东联现代高级中学、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伊金霍洛校区普通类按比例面向全市招生。
(3)鄂尔多斯景泰艺术中学戏剧影视文学类、准格尔旗第一中学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类面向全市招生。
(4)除上述3类情况外,其他普通高中普通类招收具有所在旗区初中学校学籍或具有所在旗区户籍且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加授蒙古语招生对象为准格尔旗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考生。
2.蒙古语授课学校
(1)各普通高中特长生类面向全市招生。
(2)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普通类面向全市招生。
(3)其他普通高中普通类招收具有所在旗区和没有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学校的旗区(东胜区、康巴什区、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初中学校学籍或具有该旗区户籍且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分招政策
1.分招指标的分配办法
(1)实行汉语授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65%的招生计划、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3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学校的分招政策。
(2)各初中学校分招指标数按毕业年级的班数和总人数综合计算,标准班额为50人,平均班额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籍数和中考报名数为依据。
(3)计算公式
各初中校分招指标数为公式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4)分招指标适当向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根据公式计算出的分招指标不足1人的,按1个招生计划下达,该计划不占用普通高中总分招计划。
2.分招考生资格的认定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分招政策:
(1)考生在2018年秋季入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并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就读期间未调班、择班,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2)由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子女随父母由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须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核对所辖区域考生参与“阳光分班”、转学及学籍注册情况,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发的中考报名登记表中逐一标明考生是否符合享受分招政策的条件,若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注明原因,并由本人及其家长签字确认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其他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报至所属教育体育局。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无误后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0日前将旗区汇总表报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3.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划定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实际和本年度中考情况合理划定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各相关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相关普通高中于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拟划定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请示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经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4.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分招政策的相关要求,逐年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的分招比例。
(五)特长生招生
1.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录取办法,并于4月15日前经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学校、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2.美术特长生专业课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8日,考试具体办法另文通知。音乐、体育特长生专业课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于4月15日至30日期间完成,由所属教育体育局选派巡考人员进行监督。各普通高中于5月10日前将测试成绩报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课测试合格的考生成绩录入中报网录系统(专业课测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特长生招生人数的4倍)。未参加专业课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填报特长类志愿资格。
(六)中考成绩公布
音乐、体育特长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于5月10日后陆续公布;美术特长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于5月20日前公布;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实验*作、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于6月9日前公布;中考总成绩于7月9日公布。考生可通过“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查询。
(七)成绩复核
对中考笔试科目(初三年级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汉语、蒙古语文乙,初二年级生物(含体育与健康知识)、地理)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7月10日至11日,携带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属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对应的答题卡图片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是否存在漏评现象;是否存在合分错误;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考生答题得分的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考生成绩复核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核后的分数为准。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质和电子试卷。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于7月12日至13日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2020年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已于2020年复核过,因此不在此次复核范围内。
(八)志愿填报与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按照提前类、特长类、普通类的顺序依次进行,每个类别中的志愿均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被前一个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一个类别志愿的填报,即被提前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特长类和普通类志愿的填报,被特长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类志愿的填报。各招生类别均实行网络填报志愿、网络录取,中报网录系统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招生先划定蒙古语文乙成绩最低控制线,再按中考总成绩(不含蒙古语文乙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总成绩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考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志愿,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未被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1.提前类
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4日下午14:00-15:00。7月14日18:00开始,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提前类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将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另文通知。
2.特长类
(1)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上午8:00-10:00。考生根据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结合本人专业课成绩和中考成绩进行志愿填报。
(2)录取查询。7月15日12:00开始,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补报志愿。7月15日12:00开始,公布特长类考生录取信息及未完成特长类招生计划学校的空余计划。7月15日14:00-16:00,未被录取的特长类考生可通过中报网录系统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只进行一次。7月15日18:00开始,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补录结果。经补录后仍未完成的特长类招生计划将纳入属地内普通类统招计划中。
3.普通类
(1)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至17日,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分时分段填报志愿,每个时间段为1小时。具体分时分段安排将通过“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rdosjytyj)实时公布。填报志愿过程中,中报网录系统将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报志愿的实时排名信息,考生根据本人所填报志愿计划数、实时排名信息及已填报志愿分布信息,及时填报或调整志愿。每个时间段结束后公布已填报普通类志愿分布信息。
(2)补报志愿。从2021年起,普通类将采取分段补报志愿的方式。16日下午、17日上午、下午、18日上午的第一个时间段(上午8:00-9:00,下午14:00-15:00)为之前各时间段未报志愿或未被录取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
(3)录取查询。每日14:00和20:00开始,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当日上午和全天的录取(补录)结果。
五、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
(一)中等职业学校。
1.总分折算办法。我市中考汉语授课总分为750分,蒙古语授课总分为760分。为保证蒙古语授课考生兼报中等职业学校汉语授课志愿的公平性,在志愿填报前,将蒙古语授课考生总成绩按照750:760进行折算,并为无其他加分项的蒙古语授课且符合民族政策加分考生加10分。计算公式如下:
2.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时间为7月18日,下午15:00-18:00。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分时分段填报志愿,每个时间段为1小时。填报志愿过程中,中报网录系统将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报志愿的实时排名信息,考生根据本人所填报志愿的计划数、实时排名信息及已填报志愿分布信息,及时填报或调整志愿。每个时间段结束后公布已填报志愿分布信息。具体分时分段安排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网报志愿开始前公布。
3.录取办法。中报网录系统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录取查询。7月18日20:00开始,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二)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
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普通高中网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按照自治区要求,凡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志愿填报,被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志愿填报。请考生适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nm.zsks*)查询了解有关学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内容。
六、考务
(一)收费。根据《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延续执行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发改费字〔2015〕91号)精神,考生需缴考务费180元。初二年级参加中考生物、地理科目的考生,考务费将于2022年中考报名时一次性收取。根据《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公示内容,考生需缴物理化学实验*作、信息技术考试考务费共计40元。各地不得超标准收费。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和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考实行物理化学实验*作、信息技术考试考务费减免政策,请各地做好收费公示和考生、家长的解释工作。
(二)考点、考场设置和考场编排。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考点设置,市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考点和考场设置要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标准化建设规范,努力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巡考。巡考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选派。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公示制度。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根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或公示以下内容:中考工作方案,报名时间,招生计划,享受加分考生名单,不享受分招政策考生名单,特长生招生简章、测试和录取办法、中考成绩等。市教育体育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ordosedu*)、“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rdosjytyj)适时公布或公示。
(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咨询服务制度。为方便考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参与、监督中考工作,建立咨询服务制度。咨询内容、负责科室及*如下:
八、有关要求
(一)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政策,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中考工作顺利实施。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所辖各初中、高中学校校长是本地区、本学校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管理、具体实施中考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务于5月10日前将所辖初中学校未参加中考报名的在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及其未参加原因报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分招资格认定工作,自觉维护中考政策的权威性,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对考生及家长做好分招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配合学校顺利完成分招资格认定工作。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分招资格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分招资格或不予录取到普通高中的处罚,同时对考生所在学校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三)各初中学校要建立网报志愿服务管理制度,要选派专人对考生网报志愿进行辅导,提醒各分数段的考生准时上网填报志愿。学校不得代替、诱导、*考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须开放机房为考生提供网报志愿的场所,在网报志愿期间向通信企业、电力部门提出保网保电申请,保障考生顺利填报志愿。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监督所辖初中学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网报志愿期间要对各校网报志愿场所进行检查。
(四)各相关单位要严守招生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各普通高中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未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不得招收被其他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现象。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将以“普通高中录取库”中实际就读学生为依据,剩余的招生计划将被注销。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在高中毕业时不予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五)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对初中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择业指导,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在初三年级开设“五个一”职业指导课程,即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形势报告会,举办一次职业学校优秀学子报告会,观看一次职业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职业生涯指导讲座,参观一所职业院校。
(六)各旗区、各学校要广泛、全面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大力宣传我市2021年中考政策,确保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广告须经所属教育体育局及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于4月30日前公布。
(七)各旗区、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做好中考期间*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中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今后,我市将按照*、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指导意见的要求,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中考工作未尽事宜或工作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有新政策、新要求的,由中考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鄂尔多斯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表
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满分是多少分?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网址:**erdosedu*/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入口网站:**erdosedu*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民族语普高统招志愿(100-760)志愿填报情况统计表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国通语普高统招志愿(100-760)志愿填报情况统计表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鄂尔多斯中考总分多少2021
750分。根据查询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得知,2021年鄂尔多斯的中考科目分别是:文化课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7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历史50分,政治50分,体育50分,所以2021年鄂尔多斯市中考总分是750分。鄂尔多斯市,蒙古语意为“众多的宫殿”,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腹地,介于北纬37°35′24″~40°51′40″,东经106°42′40″~111°27′20″之间,总面积8.7万平方千米。
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高考#导语】无从鄂尔多斯市电化教育馆了解到,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政策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是指*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区办理的助学*。生源地*为信用*,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
答:*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开发银行助学*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3.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的条件是什么?
答:(1)学生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2)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A.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B.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C.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D.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E.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F.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G.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H.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I.其他贫困家庭。
4.生源地信用助学*的用途是什么?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5.生源地信用助学*的额度是多少?
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生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6.生源地信用助学*的*期限是多久?
答:*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7.生源地信用助学*的利率是多少?利息怎么收取?
答:*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计算利息。学生毕业当年应承担的利息测算公式为:合同金额*天数*利率/360。
8.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需要什么材料?
答: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生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申请表等。证书原件学生留存,提供复印件。
9.生源地信用助学*去哪里办理?什么时间办理?什么时候能发放资金?
答:*学生到户籍所在旗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办理时间为每年8—9月份。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年11月中旬。
10.生源地信用助学*到期还不了款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答:(1)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利率的1.3倍。
(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管理条例》(*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11.生源地信用助学*的办理流程是?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sls.cdb**
*开发银行助学**95593
二、内蒙古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包括哪些学生?
答:(1)大学新生: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
(2)在读学生:2018年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注:同时具备低保、建档立卡、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2.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分年度申请审核发放。
3.什么时间办理?去哪里办理?
答:每年8月1日—9月10日,到户籍所在旗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即可(个别旗区要求学生本人必须到场,需现场采集照片)。实行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批制度,资助资金按学年发放。
4.申请该资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1)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学生证(在校生)、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或孤儿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旗区资助中心统一要求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二寸照片1张。
注:如有虚报或重复申请(跨年度、跨地区、跨批次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三、鄂尔多斯市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包括哪些学生?
答:2012年秋季学期起,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被国内各普通高校录取和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考试录取的鄂尔多斯籍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
3.什么时间办理?去哪里办理?
答:每年8月1日—8月31日,到户籍所在旗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即可(个别旗区要求学生本人必须到场,需现场采集照片)。实行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批制度,资助资金按学年发放。
4.申请该补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1)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
(3)学生、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生、家长的户口如果不在一个户口本,需提供出生证等)。
(4)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学生本人二寸照片1张。
(6)旗区资助中心统一要求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注:如有虚报或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四、鄂尔多斯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包括哪些学生?
答:2015年秋季学期起,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被国内各普通高校录取和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考试被录取的鄂尔多斯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包含通过自治区招办统一备案的“3+2”转高职段学生)、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本人是孤儿。(与自治区孤儿大学生资助政策进行衔接,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资助)
(2)学生本人是烈士子女。
(3)学生本人为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离异等)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
(4)父母一方或学生本人有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5)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学生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的家庭子女。重特大疾病是指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鄂尔多斯医疗保障局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健发〔2019〕20号)中规定的25种大病为准(针对所有符合因大病申请资助的学生)。今后,重特大疾病的种类将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印发的新办法而作相应的调整。
(6)遭受重大灾害或自然灾害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的家庭子女。
特别说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临近低保标准,且低于“2倍低保”标准。
(7)不符合享受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鄂尔多斯籍非蒙古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生(含3+2专段高职学生)、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蒙古族硕士研究生)。
2.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
3.什么时间办理?去哪里办理?
答:每年8月1日—8月31日,到户籍所在旗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即可(个别旗区要求学生本人必须到场,需现场采集照片)。实行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批制度,资助资金按学年发放。
4.申请该资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1)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学生、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生、家长的户口如果不在一个户口本,需提供出生证等)。
(3)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生本人二寸照片1张。
(5)旗区资助中心统一要求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6)孤儿,须提供户籍所在旗区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原件和复印件。
(7)烈士子女,须提供户籍所在旗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士证原件和复印件。
(8)单亲家庭子女,须提供户籍所在旗区民政局或*局、*等部门出具的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亡故等资料和受助学生个人书等。
(9)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子女,须提供户籍所在旗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受助学生个人书等。
(10)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学生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家庭子女,须提供户籍所在旗区卫生局出具的相关病情鉴定资料和受助学生个人书等。
(11)遭受重大灾害或自然灾害家庭子女,须提供居住地嘎查(村、社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出具的受灾情况和经济损失说明及受助学生个人书等。
(1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须提供户籍所在旗区扶贫办出具的扶贫手册等相关资料。
注:如有虚报或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五、鄂尔多斯籍蒙古族大学生补助政策
1.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原“211工程”院校每生每年7000元;普通本科每生每年5000元;专科每生每年3000元。(民委具体负责)
注:如有虚报或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特别说明:符合资助条件的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项资助政策,不重复资助。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如有学生资助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详询,提高警惕,谨防网络、电信诈骗!
鄂尔多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8598833
东胜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8582399
达拉特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5214019
准格尔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3970104
鄂托克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7628113
鄂托克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6213026
杭锦旗教育发展基金管理中心0477—6622421
乌审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7586978
伊金霍洛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8691564
康巴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5123445
2021年秋季内蒙古鄂尔多斯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四)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1月15日—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河南岸CBD(兴泰商务广场)T1裙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A327、A328市教育体育局窗口。
三、现场确认须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鄂尔多斯市*现役军人须提供由所属*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须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11月8日—11月21日,请申请人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永宁街5号中医医院西楼一楼体检中心登记室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如果体检不合格,会电话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体检时请通过“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循医院*防控相关规定,凡鄂尔多斯市本市人员需要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外地来(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刘大夫,*15804876588。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须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须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保持一致)。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等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二)材料要求: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在A4纸上写清申请人姓名、性别、*、申请学段、申请学科及材料名称,并将此纸贴于档案袋封面。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后将复印件装入档案袋。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和时间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三)认定工作结束后,“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通知公告栏目将公示2021年秋季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证书领取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选择邮寄形式的申请者,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免费政务专递及时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至申请人。
(四)严格遵守属地*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防控要求,申请人确保无发烧、身体健康后,持绿色“健康码”、绿色“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现场确认。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5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关于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我校艺术特色教育,培养艺术人才,经市区两级教育局批准,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2022年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为更高效的开展招生工作,学校特制定如下特长生招生简章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类别
1.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器乐类:钢琴、民乐类、西洋乐类。
3.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等。
4.美术类: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专业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声乐类: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声乐训练基础,有较强的音乐节奏感。
2.器乐类:基本功扎实,有专业基础,有较强的音乐节感。
3.舞蹈类:具有符合舞蹈专业发展的身材比例和舞蹈训练基础,男身高175cm以上,女身高165cm以上。
4.美术类: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且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
三、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扫描二维码报名)
2.报名时间:
①声乐器乐类、舞蹈类:2022年4月4日至4月14日。
②美术类:关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按照教育局指定要求报名。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00,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审核材料:持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5.领取地点: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
四、招生名额
声 乐:4人。
器 乐:4人。
舞 蹈:4人。
美 术:38人。
五、考试时间
1.声乐器乐类、舞蹈类:2022年4月17日。
2.美术类:关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通知。
六、考试地点
声乐、器乐类: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文体馆音乐教室。
舞 蹈 类: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文体馆舞蹈教室。
美 术 类: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组织统一考试,具体考试详情查询“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
七、考试内容
1.声乐类:声乐主项、听音模唱、节奏模仿。(注:不允许用电子伴奏)。
2.器乐类:乐器主项、听音模唱、节奏模仿。(注:不允许用电子伴奏)。
3.舞蹈类:舞蹈成品(不超过3分钟,音乐自备),软开度(腿、腰、胯),技巧(含跳、转、翻)。
4.美术类:素描静物,色彩静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八、录取办法及注意事项
1.录取办法:专业课测试合格后,我校划定中考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注意事项: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不允许转为普通类考生。
九、学费
学费30000元/年(含校内专业基础课)。如专业课还需外请专家教授,费用自理。
十、*及地址
1.*:音乐、舞蹈:黄老师15049495186
美术:张老师17604771250
2.学校地址:东胜区铁西教育园区厚德路20号
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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