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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人事人才网?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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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欧人物介绍

张景欧

张景欧,(1897-1952),植物检疫专家。我国植物检疫事业的先驱,他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植物检疫机构;参预制订我国早期的植物检疫法规;探索检疫技术;培养了一代检疫人才。为我国植物检疫事业的创建与开拓作出了贡献。

中文名:张景欧

国籍:*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897年3月3日

职业:植物检疫专家

毕业院校:南京金陵大学

代表作品:《国际植物病理公约》

主要经历

1897年3月3日出生于今江苏省金坛市。

1912—1916年在江苏省苏州农校求学。

1916—1920年在南京金陵大学求学。

1920—1922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求学,获昆虫学硕士学位。

1922—1927年东南大学教授兼江苏省昆虫局技师,教昆虫学,指导治蝗工作。

1927—1929年中央大学教授,教昆虫学。

1929-1930年农矿部技正,筹建广州农产物检查所,主持植物病虫害检验。

1930一1931年中山大学教授兼广东省昆虫研究所所长,教昆虫学,主持昆虫研究所工作。

1932—1937年上海商品检验局技正,筹备并实施植物病虫害检验。

1937—1945年浙江省农业改进所技正,组织研究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945-1947年上海商品检验局植物病虫害检验处主任,主持植物病虫害检验。

1950-1951年在农业部负责全国病虫害防治工作。

1951—1952年上海复旦大学教授,教昆虫学。

主要论著

1张景欧.蝗患.*科学社,1923.

2张景欧.*蝗虫志.ChinajournalofArtsandSciences,1924.

3张景欧.昆虫进化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4张景欧.蚕桑害虫学.上海黎明书局,1934.

5张景欧.植物病虫害检验.上海商品检验局业务报告,1934.

6张景欧.各国对于*植物进口检验手续及禁止种类.上海国际贸易导报1933,V(6):51—98.(8):45—91;1934,Ⅵ(1):297—315,(4):41—58.

7张景欧.稻作害虫学(大学丛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8张景欧.*植物检验事业之回顾与前瞻.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报》,1936.Ⅲ,10.

*植物检疫事业的先驱

投身事业

张景欧,字海珊,1897年3月3日出生于江苏省金坛县。从小深感以农立国的*,振兴农业实为强国之本。因此,1912年考取江苏省苏州农校,投身农业事业。1916年毕业后,求学于金陵大学农科。1920年赴美,在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深造,于1922年获昆虫学硕士学位。是*早期昆虫学者之一。同年回国担任东南大学教授兼江苏省昆虫局技师,指导江南地区治蝗工作。他在美国求学期间,了解美国历史上的几次重大病虫灾害,很多是由于国外病虫害传入引起的:如从英国传入的马铃薯癌肿病,从日本传入的甲虫等,都给美国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样,如美国的葡萄根瘤蚜传入欧洲,也给法国造成了严重灾害。为此,美国农业部于1912年颁布了*检疫法令,以防止植物病虫害的国际传播。张景欧回国后,目睹国内作物病虫猖厥,产量歉收,深感植物检疫工作之必要。他认为,对进出口植物实施病虫害的检验,既防止国外病虫害的传入,以保*农业生产,又可防止国内病虫传出,免遭国际传播。1929年他受国民*农矿部委托到广州筹建农产物检查所,这是*第一个植物检疫机构。1932年应邹秉文、蔡无忌之邀到上海商品检验局筹办植物病虫害检验处。在此期间,他结合检疫工作,草拟了许多法规、规程等文件,报国民*实业部公布施行。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商检局撤销,张景欧调浙江省农业改进所工作,组织研究植物病虫害防治。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商检局恢复,他又回局继续主持植物检疫工作。**成立后,人民*农业部请他来京负责全国病虫害防治工作。后因病回上海并在复旦大学任教。1952年病逝于上海。

先驱典范

张景欧为了*的植物检疫事业,曾多次出国考察,学习国外经验,并结合*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检疫法规,实施植物病虫害检验规程,开创了*植物检疫事业。

创办广州农产物检查所

*素为农产品出口国。20世纪初叶,已有大量农产品出口。但由于缺乏植物检疫制度,没有按国际要求设置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屡遭国外拒绝进口。甚至以有病虫害感染为由,大宗出口农产品遭致烧毁或退回,或被罚处以巨额消毒费用。1928年,张景欧全面了解当时农产物进出口情况和国外对我出口农产物的检疫要求,以及向国外引种必须实施口岸检疫的意见,拟具设置农产物检查所的具体建议,取得了农矿部的采纳与支持。乃于1928年12月颁发“农产物检查条例”,并聘请张景欧为农矿部技正,派赴广州筹建广州农产物检查所。

于1929年秋,张景欧辞去中央大学教授职务,冒着酷暑,自筹路费赴日本、朝鲜等地考察植物检疫工作。回国后去东北和河北、湖南出口农产品的主要产地调查了解病虫害情况,旋即去广州筹办农产物检查所,并根据“农产物检查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研究拟订了《农产物检查所检验病虫害暂行办法》,报农矿部审查,于1930年4月获准公布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凡进出口的牲畜、肉类、毛革、水产品、蚕种、蜜蜂、粮食、果品、花卉、苗木、种子、*用植物、木材、棉花、*叶等应施行病虫害检验;货主应在进出口前向农产物检查所申报检验,经检查所检验合格,取具合格证书后方能进出口。如经检查认为有病菌害虫感染者,必经令其运往指定地点连同包装施行熏蒸消毒或退回、烧弃,所有损失由货主自行负担。输入病菌、害虫标本作科学研究者必须先向农矿部领取许可证,抵达口岸时,经农产物检查所查核无讹后方能进口。这是*有关植物检疫的第一个专业法规,其中关于植物方面的有关规定,与1914年罗马万国农会制定通过的《国际植物病理公约》最后文本(ActefinaldelaConférenceInternationaledephotopathologie)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是符合英、美各国对*出口农产物的检疫要求的。(万国农会讨论通过的《国际植物病理公约》最后文本,详载1921年1月农商公报(87):59—76。)

广州农产物检查所创立后不久,由于西南政局变换,人事更替,张景欧被迫辞职去中山大学任教。植物病虫害检验随即停办。

1935年,张景欧于开办上海检验局植物病虫害检验处后,再次去广州恢复植物病虫害检验处,并推荐中山大学教授张巨伯兼任检验处主任。

创办上海植物病虫害检验处

检验处成立

1932年,张景欧接受邹秉文、蔡无忌的邀请进上海商品检验局筹办植物病虫害检验。依据国民*《商品检验法》拟订《实业部商品检验局植物病虫害检验施行细则》,并呈报实业部审批。1934年,他以私人名义再次赴菲律宾、*(当时*本占领)作非正式考察。其后,对*国植物病虫害检验范围、检验程序以及检验中的监督管理均作了明确的具体规定,于1934年10月经实业部批准公布施行。

张景欧在等待批准公布《植物病虫害检验施行细则》期间,延聘人员、购置仪器,于1935年4月20日成立植物病虫害检验处,正式实施植物病虫害检验。此后,凡是在上海港进出口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都要先经上海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出具检疫证书方能出口。

实验室分工

上海商品检验局植物病虫害检验处是*第一个植物检疫专业机构,在张景欧的主持下,设有四个实验室,分别执行各项检验任务和有关的试验研究工作:

1.植物病理实验室。在兼职顾问陈鸿逵、陆大京教授指导下,负责鉴定植物病原,作病害研究;

2.园艺害虫实验室。在张景欧直接指导下负责园艺害虫的鉴定与研究;

3.稻谷害虫实验室。负责储藏害虫的鉴定与研究;

4.熏蒸消毒实验室。在费鸿年教授(现广东南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指导下负责除虫灭菌的试验研究。

后又在上海郊区江湾路设置养虫室和熏蒸室,分别作害虫生活史观察以及熏蒸除虫工作。

探索检疫技术

理论探索

张景欧潜心研究检疫技术,于1934年撰写了《植物病虫害检验》(1934年实业部上海商品检验局业务报告第二辑),从昆虫地理学的范畴说明了植物病虫害的分布地区及其与人为的传播关系,表列了在*还没有发现或已有发生但分布不广的植物病虫害2095种,其中虫害1250种,病害845种;详细阐明了植物检疫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检疫立法的原则;规定了病虫害检验的科学方法;拟具了适合*国情的植物病虫害检验施行细则;提出了有关的检验程序、单证表式和对于感染病菌植物的处理意见。《植物病虫害检验》的出版,为创建*植物检疫事业提供了理论根据和各项基本要求。

进出口检验

此外,张景欧搜集并分析研究了20多个*和地区的植物检疫法规,撰写了《各国对于*植物进口检验手续及禁止种类》(国际贸易导报,1933,Ⅴ(6),57—98,(8)45—91;1934,Ⅵ(1)297—315,(4)41—58;指出了各有关*根据各自*主要作物病虫害情况作出的相应规定,如对于某些植物或其部分禁止进口或规定条件进口,有的要事先申领许可证,到口岸时实施检验和处理,符合条件的始能进口。他还指导贸易部门须按检疫要求备货,办理进出口贸易;检验人员则据以检验出证。

培养植物检疫人才

组织指导

张景欧对年轻后学爱护备至、热心帮助。植物病虫害检验处成立初期,上海商检局素无职工宿舍,他不避艰辛,借巨款租房(当时上海租房要巨额顶费),给初进局的大学毕业青年和练习生作集体宿舍,并雇工自办食堂,他自己亲自组织管理。鼓励年轻人上夜校进修外语,指导他们如何*思考,进行科学探索,译编国外有关病虫害资料,从事科学实验,撰写研究论文。在短短的三年中,植物病虫害检验处发表的论著就有:《国外重要果树》、《美国的植物检疫法规》、《绿豆象虫生长与温湿度之关系》、《苦丁茶蛀虫之形态习性的初步观察》、《进出口植物检验所发现的重要病害》、《上海稻谷害虫发生状况的调查》、《日本食粮干燥装置调查报》、《试办黄岩柑桔分级包装报告书》等多种,曾在1935—1937年的*国际贸易导报上公开发表,并以上海商品检验局的特种报告发行。

招募人员

1950年农业部组建植物病虫害防治局,应李书城部长之邀,张景欧来农业部负责全国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但终因其健康情况欠佳难以承担繁重工作,在京半年即回沪养病。那时张若蓍由沪调来贸易部对外贸易司,参加改革商检机构,领导全国统一开展植物病虫害检验工作,曾趋访张景欧,并向他汇报了工作情况。他听后十分高兴地说:“植物检疫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不但各口岸要执行,内地的主要作物产地和集散城市也应结合病虫害防治根据需要开展病虫害检验。现在只有上海一个口岸执行,病虫害会由其他口岸传入,只有在全国各口岸和内地形成全国检疫网,才能真正起到防止病虫害人为传播的作用。要做到这一步,首先要训练人才,全国要有千计的检验人员,农业院校要扩大植物保护系,增加招生员额,要训练具有植物病虫害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此外,还必须具备公正廉洁的道德修养和刻苦耐劳的工作精神。植物检疫是关系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工作,也是农业部门应当关心的问题,我现在因身患宿疾,难负重任,待取得领导同意后,即回沪休养。”这是张景欧离世前对于植物检疫事业的深切期望。

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2014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

*金坛-金坛市人民*门户网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注: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抽样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所有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发布简章的网站上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网上确认

1、考生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24日17:00之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现场缴费(地点: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截止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4日17:00前)。*:(0519)82823922。

5、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的岗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由市人社局于10月28日电话通知,本人需确保能够正常接通电话,如关机、长时间打不进电话、呼叫不存在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9:00—11:00。在改报时段改报有困难的考生,请及时与金坛市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取得联系(0519)82823922;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及时改报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登陆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事业人员管理科打印。

四、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4、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坛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金胜东路99号)。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②所有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审批完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政策*:(0519)68900792,68900789

考务*:(0519)828239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2074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2014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

*金坛-金坛市人民*门户网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注: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抽样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所有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发布简章的网站上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网上确认

1、考生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24日17:00之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现场缴费(地点: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截止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4日17:00前)。

5、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的岗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由市人社局于10月28日电话通知,本人需确保能够正常接通电话,如关机、长时间打不进电话、呼叫不存在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9:00—11:00。在改报时段改报有困难的考生,请及时与金坛市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取得联系。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及时改报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登陆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事业人员管理科打印。

四、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4、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坛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金胜东路99号)。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②所有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审批完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常州市金坛区技工学校是公办的吗

常州市金坛区技工学校是公办的

常州金坛市技工学校简介:

常州金坛市技工学校占地260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米,在校生3576人,教职员工275人,中高级职称教师达83%。学校开设专业主要有:电子电工、机电一体化、服装、机械加工与数控技术等。“计算机应用”与“电子技术应用”为省级示范专业。2005年,“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列入“江苏省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实训基地”。

学校的专业有: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脑美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脑美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

常州市金坛区技工学校,成立于2020年,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技工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000万人民币。

技工学校简介:

技工学校简称为“技校”,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主。从学校分类上看,中等职业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技工院校逐步发展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种层次类型。

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现行的“三定”方案,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归人社部门管理,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1986年4月2日劳人培〔1986〕9号)为了保证技工学校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央有关机构改革,紧缩*,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使用人员的指示精神,必须加强对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的管理。为此,特制定《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标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情况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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