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事人才网?有谁知道遂宁市人事局的电话和地址拜托各位大神
有谁知道遂宁市人事局的电话和地址拜托各位大神
一、办公地点及乘车路线(一)邮编地址:629000,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二)公交路线:乘18路车,到涪江三桥桥头或市*局斜对面下车。其中,遂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在商务中心新世界百货三楼,乘4、5、8、9路车,到商务中心路口下车。二、*(一)网站主办单位:遂宁市人事局网站*: 0825-5866028服务邮箱:dzqiang6688@sina*本网站实行24小时全天候开放服务(二)网站承办单位:市编办、市军转办、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市人事局机关(含局属事业单位)局办公室:5866008,5808900(传真)政策法规科:5866010职称专家科:5866012公务员管理科:5866011工资福利与退(离)休科:5866015人事争议仲裁办:5866010纪检监察室:5866005人才交流中心:5802371 5802377考试中心:5866016军转办:5866009军转服务中心:编办各科室行政*科:5866019事业*科:5866028事登局(事业登记中心):5866026公务员培训中心:2710124
麻烦采纳,谢谢!
遂宁市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卫生执法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请示省人事厅同意,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卫生执法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事人才网”站发布):
一、招考名额及职位
全市招考名额共48人,其中: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8名;蓬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1名;射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名;大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7名;安居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2名。具体招考单位及职位详见《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卫生执法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91年3月29日—-197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拥护***;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周年的公务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见《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卫生执法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遂宁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3月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遂宁市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4.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3月22日—3月31日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遂宁市人事局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遂宁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特困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笔试考试后再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市、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09年4月27日—2009年5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前到遂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河东新区环岛政务中心5号楼3楼11号)办理减免手续。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4月20日9:00- 4月25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笔试成绩于2009年6月5日由遂宁市人事局在“遂宁人事人才网”上(网址:http//*snrsrc*)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09年6月5日-2009年6月9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6月13日在网上予以公布。
3.加分政策
(1)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参加*、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4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和本人*送交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后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定于2009年6月17日—18日(每日9:00—17:00)在“遂宁市人才市场”(遂州南路281号,中心商业区新世纪百货三楼)进行。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部门、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遂宁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于2009年6月20日-6月22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并由遂宁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7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事局:0825-5866002、5866011)。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遂宁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取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本次录用,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缺额不再递补。
(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遂宁市人事局出具的报到通知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三)新录用的卫生执法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录卫生执法人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执法队伍结构的重要渠道。各地、各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开招录卫生执法人员工作政策性强,必须坚持原则,严格人事工作纪律,坚持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环节中,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825-5866011。
附件:附件: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卫生执法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3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还包括*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
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
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5801765。
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需上传的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
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办(人事科)0825—5863196;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08900〕。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具体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
监督电话:0825—5863196。
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四川省岗位发布专区(app/article/list/3018.shtml)发布。
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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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遂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方式
2020年四川遂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遂宁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9人公告(2019年4月4日发布)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等资料。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4月1日8:30至4月8日17:00。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以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的考生,在2019年4月1日8:30至4月4日17:00期间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持相关证明资料(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3∶1)时,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9年4月12日17:00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射洪县人民*网、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岗位取消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9年4月16日前自动退回到缴费银行卡账户。
原标题: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年四川遂宁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四川遂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遂宁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9人公告(2019年4月4日发布)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6〕55号)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9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55名,卫生健康事业单位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uining.gov*/]网站、射洪县人民*[**shehong.gov*/]网站、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hong.gov*/]网站、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 [**snpx.gov*/]网站发布)。
点击下载>>> 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原标题: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遂宁事业单位考试是否分为网报和现场报名
考试公告中很清楚地写明了: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好好看看公告,很多问题公告中都写明白了的!
2020年四川遂宁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报名
2020年四川遂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遂宁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9人公告(2019年4月4日发布)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日8:30至4月3日17: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snpx.gov*)。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2227468。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原标题: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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