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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人事考试网?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青川人事考试网?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四川:达州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scpta.gov*和dz.scpta.gov*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级以下*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年龄在18-35周岁(1974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要求其他年龄条件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林业*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年龄在18-28周岁(1981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

4.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达州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市级机关招录31名(含达州市森林*局4名),其中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16名;县(市、区)级机关招录73名;乡镇机关招录86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4日—10月11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负责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从10月8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10月13日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考生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市本级*群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达州*组织部负责;市本级*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达州市人事局负责;各县(市、区)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当地组织部、人事局负责。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0年10月8日—10月14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达州*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于10月21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公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金兰路74号3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森林*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6日。笔试各科成绩于2010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1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0年12月23日公布。

3.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达州*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11月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送交达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综合楼十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2010年12月31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科目的,含专业科目的折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达州*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通知。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部门、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于2011年1月15日—17日。面试具体事项由*达州*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达州市人事局和达州市林业局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组织实施,两项及以上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试具体事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含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

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人事部、*部《*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视力均在4.8以上)。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相关事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公布。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达州*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录监督小组人员及电话:

*达州市纪委:王颖(0818-2388848)

*达州*组织部:张云川(0818-2391630,12580)

达州市人事局:何鹏(0818-2127889)

网络报名技术*: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8-2123499

政策*:

*达州*组织部: 0818-2392912

达州市人事局: 0818-2135592

本公告由*达州*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达州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拥护*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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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四川省公务员面向社会招录的考试整体流程是什么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在*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月24日-3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0839-322622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朝天区)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3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广元*办公楼北楼六楼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5月上旬由*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2021年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组织部将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留学网(**cscse.edu*),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至23日,具体事项由*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015年四川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中央组织部、人民*、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15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 8月24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8月24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用人单位及名额

2015年全省*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114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582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法医、刑事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阿坝、甘孜、凉山州中级人民*、州人民检察院职位和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县(市、区)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三州所属各县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2:1;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可放宽开考比例的职位中,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司法会计、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藏汉翻译、彝汉翻译、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四、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29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省*及各铁路*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30日,报考者应在此期间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应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向用人单位咨询。

(二)网络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9月1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并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机构(报考省*及各铁路*、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9月22日-2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2)按照《**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驻地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并附本人*送交报考市(州)*、检察院。市(州)*、检察院审查后,由省*、省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省*及各铁路*、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直接送交省*、省检察院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笔试原始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

5.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于2014年11月底由省*、省检察院(报考省*及各铁路*、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和各市(州)*、检察院(报考其他职位的)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省*及各铁路*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检察院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检察院组织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1日-14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报考省*及各铁路*职位的,体检由省*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县(市、区)*、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各市(州)组织部会同市(州)*、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应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和省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审批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省检察院报*审批后,由招考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应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各用人单位均设立专门的考录监督小组,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四川*、省高级人民*、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1.《2015年全省*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2015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四川省广元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76名,其中从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3名(具体招考条件见补充通知广人办发〔2009〕2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网站、广元人事人才网互联网**cbrcw*、*政网*10.7.2.7/、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3月31日-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拥护***;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政策解答”、招考单位“公招简章”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各县(区)人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3月22日-3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广元市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元人事人才网互联网**cbrcw*、*政网*10.7.2.7/、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笔试考试后1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4月20日9:00-25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笔试成绩于2009年6月5日由广元市人事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09年6月5日—9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6月13日在网上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70%,《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35%。

4.笔试加分政策

(1)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参加*、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和本人*、*送交广元市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科目的,含专业科目的折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广元市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部门、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广元市人事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于2009年6月20日-22日进行,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元市人事局在广元人事人才网互联网**cbrcw*、*政网*10.7.2.7/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含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广元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元市人事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广元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公务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纪录取的人员要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9—3267110

*:0839—3267528

报名及考务*:0839—3300329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及电话:

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邓富贵0839—3265130

利州区人事局刘戬0839—3268419

元坝区人事局罗伦贤0839—8724607

青川县人事局杜银香0839—7202524

剑阁县人事局赵华0839—6601298

苍溪县人事局赵程0839—5226633

附件: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doc

*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

2020年四川广元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什么

2020年四川广元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上半年四川广元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4人公告汇总(2019年3月26日发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中小学教师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9年4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9年5月17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于2019年5月20日前分别报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方式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市教育局、县区*网站(市教育局:*jy*gy.gov*。利州区:**lzq.gov*/。昭化区:**zhaohua.gov*/。朝天区:**gyct.gov*/。旺苍县:**scgw.gov*/。青川县:**cnqc.gov*/。剑阁县:**cnjg.gov*/。苍溪县:**cncx.gov*/xhtml/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原标题:广元市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招考人数89人

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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