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居生活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网,2022年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网,2022年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华中农业大学在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招收一定数量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95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园林、园艺、风景园林、茶学、林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社会学、法学、商务英语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政策规定,具有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中学生源,原则上为教育部规定的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高中生源;

2.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所在省实施区域的农村;

4.对学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校学科培养特点,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5月5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2.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学籍和就读证明、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

(2)户口本复印件(考生姓名页),*或户籍证明;

(3)《个人申请报告》。由学生本人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发表文学作品、论文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交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符合报名资格的中学下载填写并打印《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汇总表》(点击下载),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在2015年5月10日前通过EMS寄送(以邮戳为准)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出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A4纸张,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为保证本项目的覆盖面,每所高中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人。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中学要对本校推荐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5年6月3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2.考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以省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重点审阅考生个人学业水平考试、获奖情况、个人申请报告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认定

学校以省为单位按照考生的评价总分排序,入选考生于2015年6月14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获得得华中农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六、录取办法

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农业大学。在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将华中农业大学填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应为学校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学校按下列规则予以录取:

1.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投档成绩达到学校生源所在省投档资格线的学生,在该省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平行志愿省份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加10分进行专业安排。

3.考生录取入学后与其他录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七、*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监督及申诉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及申诉电话:027-87282056。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zs.hzau.edu*

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gaokao.chsi**/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6室)

邮政邮编:430070

*: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十、其它

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027-87280707、027-87395964

*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zs.hzau.edu*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gxzx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28室)

*:430070

*:027-87280707、027-87395964

华中农业大学王牌专业

*特色专业建设点:农学、园艺、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工程。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农林经济管理、园艺、动物科学、农学(拔尖创新型)、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复合应用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中农业大学

2022年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华中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邮编430070。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等机构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收集、统计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解决方案;

(三)根据*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起草、报批和发布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认定违规考生提请学校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七)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考生综合、语文、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英语口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录取。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补充规定》等体检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生物科学),实施生命科学英才计划,实行全程导师制、国际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立志解决重大生命科学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十二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是: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等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卓越工程师计划)、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等专业;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工程师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水族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应用生物科学等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等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设计学类每学年10350元,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广告学、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信息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类)每学年5850元,林学、茶学、农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每学年3375元(其中农学、水产养殖学第一学年按所在大类标准收取学费4500元),其他专业(类)为每学年4500元(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第一学年按所在大类标准收取学费5850元)。如果湖北省相关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80——1320元(含空调安装的费用等)。

第二十四条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奖学金、助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阳光招生热线:027-87280707,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zs.hzau.edu*,*:hnzs@mail.hzau.edu*。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27-87282056。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难考吗

难考吖~华中农业大学是211重点大学,是一所综合实力非常强的农林类院校,对于报考的考生来说是一个绝佳的报考选择,非常值得同学们报考。里面的农学、动物医学等都是学校*级特色专业,所以不是容易考的学校,招生分数线很高,所以挺难考的!!!

巧的是,我高中班里的学霸考上了华中农业大学,我向她打听了好多此学校的趣事和一些基本情况,环境好,食堂饭菜香,宿舍住的好,挺不错的呢,跟着我的脚步简单看看吧~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录取分数线

下面是我统计的2021年华中农业大学有些省的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

2021年

·招生情况

学校本科有62个专业,2021年共计招收普通本科生4760名,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本科、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12种招生类型。在我高考的那一年华农在甘肃省内属于一本招生,在部分省外部分专业属于二本招生。下面的一张图片是2020年甘肃招生最低分(一本线460理科)

·食堂餐厅

学校现有八个食堂,遍布校园各处,就餐十分方便;食堂伙食很好,有各式各样的各地美食供学生选择。学霸同学说他喜欢梦泽园一楼的烧烤,味道超级好的,每次都点那几样,煎豆腐、五花肉、奶黄包、面筋、火腿肠,两个人点了烧烤再点麻辣烫一起吃也很合适。梦泽园一楼的拉面味道真不错,他每次都点牛肉拉面(10块钱),配上泡菜好绝,他说最近尝试了素拉面,里面有土豆和豆腐才六块钱,真的好好吃。

·住宿条件

30余栋学生宿舍错落有致地林立于绿树掩映的狮子山麓,宿舍空调、热水一应俱全,有*卫生间,学校校园网全覆盖。宿舍均是上床下桌形式。华农住宿条件很好,四人间带*卫生间、空调、热水器,可以刷卡打水,现在学校正在给寝室装热水器。这是荟国宿舍区的标准。本科生,住宿条件都还不错,都是4人标准间,*洗手间,床铺下面是衣柜和书桌兼电脑桌,每年1200元。但宿舍功率不行大功率电器勿带。

·运动设施

学校拥有两个体育馆、两个室外标准运动场、室外游泳池等。新体育馆地下部分包括室内恒温游泳池和32台乒乓球台,地上部分有3片网球场、24片羽毛球场,还有武术房、健身房、跆拳道房、室内射箭房等。

·校内交通

由于校园面积较大(单体面积全国第一),为方便出行,学校配有校园观光车15辆,分为两条线路,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化运营,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便捷的校内交通服务工作。同时校内共享单车很好找,十分方便。

·军训

一般的华中农业大学大学军训都在开学后,开学时间会写在录取通知书上,一般在9月10号左右。军事训练一般少则半月多则一月,华中农业大学军训的科目包括队列练习、喊口号、匍匐前进、拉歌、半夜拉练等。除了正常的军事训练,有些高校还会有战地救护、轻武器射击、军事地形学、电脑兵棋推演(模拟二战的主要战例)等科目。

·师资力量

华中农大的优势主要是在农学和生命科学,这些专业师资力量很强,适合于读研继续深造,其他专业师资不怎么好,但是就业很好,毕竟是个211高校,每年都有企业来学校招聘的。

·学校环境

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学术氛围浓厚,教学设备完善油案花、桃花、樱花皆有,植物丰富食堂够多,味道尚可,远离闹市,虽然有点靠近郊区,但交通便利,道路不拥堵,离附近几个商圈都很近,十几分钟车程就到了。

华农的老师同学们都很好,欢迎学弟学妹们报考华农哦,很多学长学姐都在欢迎你们的到来!

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邮编430070。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内地西藏班、内地*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等机构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解决方案;

(三)根据*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起草、报批和发布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七)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十)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普通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考生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江苏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进行录退,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江苏考生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不分先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办对英语口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录取。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农产品营销),外方合作单位为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该专业按*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授课语言主要是英语,外语成绩110分以下或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志愿。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年;从第三学年开始赴哈珀·亚当斯大学学习,按哈珀·亚当斯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2019年为11700英镑/人/年),学业完成后达到标准,授予华中农业大学和哈珀·亚当斯大学两校学位。如果没有达到哈珀·亚当斯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仍为25000元/人/年,学业完成后达到标准,授予华中农业大学学位。

第十九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补充规定》等体检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生物科学类实施生命科学英才计划,依托*生物学理科基地和*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和学术精英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十三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是: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等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卓越工程师计划)、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工程师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等专业;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水族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等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等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学年10350元,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类、广告学、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信息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类)每学年5850元,林学、茶学等专业每学年3375元,其他专业为每学年4500元。如果*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80-1320元(含空调安装的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奖学金、助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学校阳光招生热线:027-87280707,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zs.hzau.edu*,*:hnzs@mail.hzau.edu*。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27-87282056。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湖北)2011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华中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4),英文名称为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430070)。

第三条学校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创办于1898年,校园占地面积7425亩,现有8个*重点学科,1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人才培养基地,2个*重点实验室,2个*专业实验室,10个研发中心,54个本科专业,8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高层次专家培养高学历留学生”试点项目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科学院、*工程院院士5人,发展*家科学院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院士1人,“”特聘专家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10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教学3人。

第四条学校招生类型有普通本科、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直属高等学校分布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学校来源计划。

第九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学校属第一批录取院校,部分专业和招生类型按有关规定在提前批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学校不启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填报农业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政策,认可其他加分投档政策。

(三)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投档成绩与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四)学校不设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五)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六)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且第一、二专业志愿不均为基地班专业者,可满足考生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七)江苏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内蒙古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八)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九)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班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办理。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四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五条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8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以上者,免除该生四年学费;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30分以上者,免除该生第一年学费。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奖学金、*助学*、*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特困生自强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知名专家设立的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等(金额为8000元/生·年)。

(二)*助学*:*助学*渠道畅通,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均可向*银行申请*助学*,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助学金:学校每年获得*专项拨款,设立*助学金,专门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困难补助:包含临时困难补助、寒衣补助、伙食补助、学生住院补助、路费补助和集中特困补助等多项补助。

(五)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若干个勤工助学基地,设立了一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个上岗学生每月可获得120—600元的报酬。

(六)减免学费:学校每年酌情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学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网址:**hzau.edu*,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zs.hzau.edu*,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0707,传真:027-87395964,E-mail:hnzs@mail.hzau.edu*。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27-87280707,华中农业大学(简称华农,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学院(部)17个,本科专业6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有*重点实验室2个,*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022人,其中教师1700人,教授555人,博士后336人。学校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5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11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2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学校有*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

本文链接:http://www.ahdhgm.com/html/8795930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