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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房屋出租(江都居住证在哪里办)

江都房屋出租(江都居住证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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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K架基站一般就是两种方式,一是未知点架站,通过设置三参、四参或七参,通过移动站在已知点校对,或者无参数,直接用移动站在几个已知点采坐标,然后通过手簿的测量软件进行参数计算。二是在已知点进行架站,通过已知参数和基站坐标进行发射,移动站可直接工作。你所谓的平滑估计就是参数计算或已知点坐标的采集。电台模式,现在一般的RTK都能在开阔地型15-20公里左右正常工作,各厂家的也不一样,我们以前测量一般都保持在10公里以内,因为考虑到信号的不稳定、RTK的每公里增加的误差值(ppm)、以及控制点网型所能控制的范围,所以尽量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架站的地点和工作距离。四参数是:X平移、Y平移、旋转角和比例,四参数没有高程的表示,一般四参数会配合“高程拟合”使用。七参数(ΔX0,ΔY0,ΔZ0,ωX,ωY,ωZ,m),其中(ΔX0,ΔY0,ΔZ0)为坐标平移量,(ωX,ωY,ωZ)为坐标轴间的三个旋转角度(又称为欧拉角),m为尺度因子。南京动态GPS租赁出租南京静态GPS租赁出租江苏省测量仪器租赁出租南京测绘仪器租赁出租仪器租赁出租南京全站仪租赁出租南京工程测量仪器水准仪租赁出租南京测量仪器经纬仪租赁出租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铅垂仪、投线仪、对讲机各种测绘仪器租赁出租*主营产品及服务:全站仪系列,经纬仪系列,水准仪系列,激光测距仪系列,对讲机,垂准仪,测量型GPS,激光扫平仪,分析仪器等测绘器材及测量仪器附件的销售与检修;土木、桥梁、路面基层、钢筋、砼、砂、浆、沥青、水泥等试验检测仪器的销售。对外承接测绘工程,包括地形测量、地籍测量、GPS测量、控制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测量、房屋测量、沉降观测、施工放样、竣工测量、钢结构测量、大型设备安装测量、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等。代理品牌:瑞士徕卡、日本拓普康、日本索佳、日本尼康、日本宾得、日本中翰、天津欧波、南方测绘、三鼎光电、中海达、苏州一光、科力达、北京博飞等!“齐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精湛的术”为你解决一切测量问题!让你买的放心!用的省心!-江苏南京,趞三亚|文昌|桂林|兴义|昆明|武汉|南昌|长春|成都|攀枝花|长沙|南京市|溧水县|高淳县|六合|苏州市|吴中|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太仓|无锡|锡山|惠山|滨湖江阴|宜兴|常州|武进|溧阳|金坛|丹阳|扬中|句容|扬州|宝应县|仪征|高邮|江都|泰州|兴化|靖江|泰兴|姜堰|南通|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如皋|通州|海门|徐州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邳州|铜山县|盐城市|盐都|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东台市|大丰市|连云港|新浦|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县|楚州|淮阴|涟水县|洪泽县|金湖县|泗洪县|沭阳县

江都居住证在哪里办

向暂住地所属的派出所申办《暂住证》,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

一、办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房前屋后风水禁忌

房前屋后有什么风水禁忌?你好。为什么求助我?我的个人意见。房前屋后不能有水池及人造坑。如果出现在谁的方位会出病及横祸。不会发生储每个人身上,只会发生在属于他自己方位的人身上。

风水学中对房前屋后种什么树的讲究十种庭院吉祥植物

1棕榈,又名棕树既有观赏价值,树干又可作为亭柱等,棕毛可入*,功能为收涩止血,主治吐血崩漏诸症,在风水具有生财护财的作用

2橘树,即桔树,桔吉谐音,象征吉祥,果实色泽呈红黄充满喜庆,盆栽甘桔是人们新春时节家庭的重要摆设,而桔叶更有疏肝解郁功能,能够为家中带来欢乐

3竹,苏东坡云:宁可食无肉,可居无竹。竹是高雅脱俗的象征,无惧南西北风,更可以成为家居的风水防护林

4椿树,庄子《逍遥游》云: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秋。因此椿树是长寿之兆,后又以之为父亲的代称,在风水有护宅及祈寿功用

5槐树,槐树木质坚硬,可为绿化树行道树等,在风水被认为代表禄,古代朝廷种槐九棘,公卿大夫坐于其,面对槐者为公,因此槐树在众树之中品位最高,镇宅有权威性

6桂树,相传月中有桂树,桂花又即木犀,桂枝可入*,功能为驱风邪调和作用。

7灵芝,灵芝性温味甘益精气强筋骨,有观赏作用,是长寿之兆,自古被视为祥物,鹿口或鹤嘴衔灵芝祝寿,是吉祥图的常见题材

8梅树,对土壤的适应性强,花开五瓣,清高富贵,其五片花瓣有梅开五福之意,对于家居的福气有提升作用

9榕树,含有容乃大,无欲则刚之意,居者以此自勉有助于提高涵养

10枣树,在庭院中植枣树,喻早得贵子,凡事快人步

11石榴含有多子多福的祥兆,很有富贵气息

12葡萄,葡萄藤缠藤,象征亲密,自古有葡萄架夕相会之说,而夏季在葡萄荫纳凉消暑,亦是人生大快事

13海棠,花开鲜艳,令富贵满堂,而棠棣之华,象征兄弟和睦,其乐融融

八大驱邪植物

1桃树,千门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桃树为五行的精华,故而每逢过年总以桃符悬于门能制百鬼 2柳树,柳为星名,二十八宿之,柳树亦有驱邪作用,同桃树的作用样,柳条插于门户可以驱邪

3艾艾,的颜色古时用作对老人家的尊称,而艾叶加工后可用作灸法治病燃料端午节将艾制成艾虎,带在身,能起到辟邪除秽的作用

4银杏树,银杏树龄长达千余年,因在夜间开花,人得见,暗藏神秘力量,因此许多镇宅的的符印要用银杏木刻制

5柏树,刚直不阿,被尊为百木之长,木材细致有芳香,气势雄伟,能驱妖孽

6茱萸,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人?茱萸是吉祥植物,香味浓烈,可入*古时习俗,夏历九月九,佩带茱萸囊可以去邪辟恶

7无患子,以中日两国为多,在植物中尤为受到尊崇,因为其结实球形如枇杷,生青熟黄,内有核如珠,就是佛教所称的?菩提子?,用以串联作念珠携带,可保平安

8葫芦,多籽,原产印度,在风水学中葫芦是能驱邪的植物,亦有多子多福的含意,古人常种植在房前屋后

风水中,我们农村老家的房子,房前屋后都是坟堆好吗?挂九宫八卦镜

房前屋后风水,前面家的房子比我家的高,会不会有风水问题?你问的问题太多虑了,不存在你说的那样,在风水中别把什么都和风水挂钩,在现代城市里,你如果真要上风上水的房子那就等很有钱的时候,你挑房,不是房挑你,你就可以考虑风水问题!只要一半老百姓的房屋没风水大忌就可以了,别太担心!

房前屋后有竹子影响风水吗要看竹子栽种的具***置的啦,有些位置有一定的好处,有些位置会有一定的坏处的。不能一概而论说有竹子就怎么样的。

房前屋后种植什么树好些?那些是有忌讳的?同意一楼说法,,是的“前不栽桑,后不栽柳”,一种稼穑惯习古人把桑和丧同音.古人曰:前不栽桑(丧)后不栽柳(流)__流放.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子中间不栽鬼拍手(杨).前不栽松,后不栽棕。前不栽桑,后不栽柳,庭中不栽掉头花。--木槿民间在居住处栽树时,树种很讲究,俗语说:“前不栽桑,后不栽柳,当院不栽鬼拍手”。说是“桑”连着“丧”,宅前栽桑会“丧”事在前;柳树不结籽,房后植柳就会没有男孩后代。说“后溜(柳)”会跑光了财气;杨树遇风,叶子哗哗啦啦地响,象是“鬼”拍手。这些树栽不对地方都不吉利。还有,柏树不准栽当院,说是柏树是鬼的象征;家院不准有*树,认为*树预示着家人的去世。所以庭院的树*了,便要立即连根刨掉,马上植上新树。居住禁忌汉族作为一个定居农业民族,不仅注重房屋的居住功用,而且将住房与“家”的兴衰命运紧密相联。每一个家族、家庭都希望自己能够发展壮大,光宗耀祖。为达到这一目的,人们便在住宅的建造上大作文章,设法选择有风水龙脉、神灵保佑的区域建房,而一些建房的地点、方位及房屋陈设,由于不符合“风水”。“相宅”观念就被列为禁忌。选择地址,俗谓“相地”,就是对客观事物环境的取舍,可谓建筑的前提。在汉族民间,农耕生产对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有着强烈的依赖,渐渐地,便赋予自然高度的精神象征意义,认为自然环境的优劣会直接导致人命运的吉凶祸福。因此,在建筑上,选择好的地基就显得十分重要。宅基地的选择有许多禁忌。《阳宅十书》云:“南来大路直冲门,速避直行过路人,急取大石宜改镇,免教后人哭声顿。”“东西有道直冲怀,定主风病疾伤灾,从来多用医不可,儿孙难免哭声来。”“宅前有水后有丘,十人遇此九人忧,家财初有终耗尽,牛羊倒*祸无休。”这些禁忌在民间建宅业广为遵守。如在江苏扬州江都县,盖房“主要避讳两种地方,一是大路直冲着房子的地方,当地人叫‘路箭’;二是有河道直冲着房子的地方,当地叫‘水箭’。箭能射杀人,在这种地方盖房子,易遇到意外之祸,是不吉利的,所以一定要避开。”(《扬州采风录》)又据明朝《营造门》说:凡宅宜居官观仙居侧近处,主益寿延龄,人安物阜。不宜居当冲口处,不宜居家、寺庙、祠社、炉冶及故军营战地,不宜居草木不生处,不宜居正当流水处,不宜居山有冲射处,不直居大城门口及狱门、百川口去处。这是明代人建房宅选地基的要领,是以求神伤、避鬼祟、躲战乱,图清静、多*、恐讼争等等为准则的,这些都迎合了民间的普遍心态,百姓会争相仿效。选址除了以上的禁忌外,还有一个大的禁忌便是“太岁”。《论衡・难岁》对此有记述:“移徙法日:‘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毕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其实,早在《苟子・儒效》中就有关于“太岁”的记载:“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东南而迎太岁。”但太岁到底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总的看与岁星(即木星)关系密切。当时的勘舆家(占卜建筑吉凶之人)以为太岁为对应于天上岁星的地上凶神,可以根据岁星的位置推测地上太岁所在的方位,如在太岁方位兴工动土,便会掘到蠕动的球样的土块,建、徙宅者应当避忌,否则遭灾。这种土块就是民间常说的太岁土,无怪有谚云:“太岁头上不能动土”。尽管王充极力驳斥此种“俗说”,汉代以后仍有关于太岁土主凶的记载。《酉阳杂俎・续集》卷之载:“莱州即墨县有百姓五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尝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肉随填而……>>

老家房子没人住,房前屋后都种上了庄稼会不会影响风水不管哪里的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都是不好的,会有些阴物进入,严重的会进入邪气。房子不能常年空置,自己不住必须出租,有人住才能留住宅气。农村的房子,周边再种上庄稼,会更严重。

房前屋后有水渠风水好吗一般情况下水渠暴露在外面,能看到的,就像护叮河一样,是比较好的,房前屋后还能前后呼应。如果是地面下面的水渠,可能有点问题,会破环整个房屋的风水。

房前屋后栽柚子影响风水吗关房前屋后和庭院植树问题:

种树什么方位最好?――回答是:西方最好。可以摭挡夏日午后西晒,又不会妨碍冬日地面升温。

柠檬树属于风水树吗――只要喜欢,什么树都可作为风景树,有禁忌的是有毒、有危险的植物(如:刺)。在这里,风景的另一说法也就是风水。

种什么树种最好?――回答是:高大落叶乔木和林荫四季长青小灌木配合间种最好。高大乔木,春日长叶,夏日摭荫,可降低地面署热。秋季后落叶,冬日地面能增温。林荫四季长青小灌木,四季长青可增强庭院活力。落叶树秋季落叶,不落的四季长青树四季落叶,以春季落叶为主。所有树种,每年都要全面更新一次子叶。

家门口一棵古樟树枯*了,家庭一直不顺,想请教懂风水的人给出改善办法?――回答是:用一段红布将枯*的古樟树围一圈,暂不要砍伐枯*的古樟树,补种一、二棵生长极速的洋树(又名意大利梧桐),合理施肥几年,加强管理,使其速长,替代已枯*的古樟树,另种几棵珍贵树种,如楠木、桂花树,促步替代。注意安全,严防血光之灾。

院子门朝西,桂花树种东边好还是西边好?――回答是:一般是种在西方好,即可以摭挡夏日的中午后的西方曝晒,又可以适合冬日地面增温,不至于冬天在庭院感到阴森寒冷。但*总有例外,应灵活变通,不能千篇一律:1、根据地形决定,2、根据各人“心向”、喜好决定。

老房子倒塌了,墙没倒塌,墙上长了棵很_茂盛树,天大旱越茂盛,好吗?――回答是:从风水角度论,该处是风水旺盛的地方。从生命意义的角度论,大自然创造的生命力极为顽强坚定,有优良的人文启示和象征含义。从天人合一,物象类比的角度论,代此房屋主人气数兴旺长久。要好好保护这棵树,必是好风水,且能风水受益。

鬼见愁树种家院子里好吗?风水有说法吗?――回答是:只要人见喜爱、不愁,就是好风水树种。

门前种什么树风水最好?――回答是:喜欢珍贵楠木好。喜欢迅速成大树,意大利梧桐好(有的地方称杨树)。

房山墙长一棵树,对家里风水好吗?――回答是:在*确有一处,房上长树,那树已有上千年,现开辟为旅游风景地,是一大风景亮点。结论是:房山墙上长树,如果能成大树,家中就是不出贵人,将来也是风景名胜地。出贵人的机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院子外的杨树枝长进院子,有犯风水吗?――回答是:树枝进户,子孙有福。大树底下好乘凉。

房后有白蜡树风水讲好吗?――能产虫蜡的树种有多种,我所知的就有水蜡树,女贞子树,不知是那种白蜡树。无论那种白蜡树,风水有益无害。黄金、白蜡、母水牛,是家中三大宝,*人历史以来就是这样认为的。白蜡等同于黄可贵,无白蜡树如何结蜡,那有白蜡。

风水家里不知不觉长出一根藤草,不晓得好不好?――――如果条件可以,保护性种植起来,定有用处,是一种生机和生气,昭示大自然生命力坚强不屈、生生不息,生机勃勃。

墙外的植物爬到院子里风水?――枝藤进屋,子孙有福。枝条从墙外进到墙内,不足为奇,尤其是伸进窗口的枝条,具有特别含义,决不可乱砍伐。枝藤是可以向内生长的,向外开花,为红杏出墙要注意。

三角露天天台应该种什么树改善风水?我们家八楼是个露天天台,是三角形的,因为我们的住宅是在转角半形所以天台面也是三角形跟蛋糕一样,有三个大花盆,应该种什么树能有效的改善风水?个人八字缺金,名字带三水,三木,请大师指点下!――回答是:高层,高空坠物的安全问题首先要考虑,种植高大植物肯定有安全隐患,种植附着力强的络石藤、爬山虎之类的藤本植物应是首选,即可以满足绿化要求,又能有效解决安全问题。高层种植,无非是为了绿化,减轻太阳曝晒,减少蒸发,种植附着力强的藤本植物完全可以满足上述种植目的和要求。

种树种花棵数以越多越好,一排,一块……>>

房前屋后不能种什么树房前不栽松房后不载柳

古人曰:前不栽桑(丧)后不栽柳(流)__流放.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子中间不栽鬼拍手(杨).前不栽松,后不栽棕。前不栽桑,后不栽柳,庭中不栽掉头花。--木槿民间在居住处栽树时,树种很讲究,俗语说:“前不栽桑,后不栽柳,当院不栽鬼拍手”。说是“桑”连着“丧”,宅前栽桑会“丧”事在前;柳树不结籽,房后植柳就会没有男孩后代。说“后溜(柳)”会跑光了财气;

房屋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经营性收费有哪些规定

一、营业税

(一)、应税范围: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①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②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③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④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⑤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⑥不动产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涉及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1、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计税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1)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2、其他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规定: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

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例如,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在这一经营过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甲方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对双方分别征税时,其营业额也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

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对此种形式的合作建房,则要视具体情况确定如何征税:

①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②房屋建成后,甲方如果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则不属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那么,对甲方取得的固定利润或从销售收入按比例提取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对合营企业则按全部房屋的销售收入依“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③如果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则此种经营行为,也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的行为。因此,首先对甲方向合营企业转让的土地,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其营业额按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其次,对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甲、乙方后,如果各自销售,则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有如下规定: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3)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规定:

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建筑物时许诺若干年后可将房屋价款归还购房者,这是经营者为了加快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对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行为,应按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不得减除所谓“还本”支出。

(4)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①关于中外双方合作建房的征税问题

中方将获得的土地与外方合作,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后,不论是按建成的商品房分配面积,还是按商品房销售后的收入进行分配,均不符合现行政策关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因此,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收入的当天。

同时,对销售商品房也应征税。如果采取分房(包括分面积)各自销房的,则对中外双方各自销售商品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如果采取统一销房再分配销售收入的,则就统一的销售商品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如果采取对中方支付固定利润方式的,则对外方销售商品房的全部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②关于中方取得的前期工程开发费征税问题

外方提前支付给中方的前期工程的开发费用,视为中方以预收款方式取得的营业收入,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计算征收营业税。对该项已税的开发费用,在中外双方分配收入时如数从中方应得收入中扣除的,可直接冲减中方当期的营业收入。

③对中方定期获取的固定利润视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计算征收营业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

计算公式=营业额×5%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城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两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发[ 1993 ]138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具体讲:

(一)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纳入征税范围。这是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未经*征用不得转让。因此,转让集体土地是违法行为,所以不能纳入征税范围。

(二)转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三)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四)取得收入的行为,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五)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和《细则》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不按房地产项目进行归集或分摊。为了便于计算,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的以内计算扣除。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市*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并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6)加计扣除。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六)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对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的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它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的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预征率为:按预售收入1%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规定,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令第17号发布)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江都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二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城区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乡镇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七、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一)根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务院政财字第133号令公布)规定,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1-30%)。

(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八、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令第11号)的规定,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按照印花税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凡进*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上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应监督领受人在房地产权属证上按件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发证手续。

九、契税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令第224号)的规定,契税是对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一)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的;

2、以获奖、预购、预付集资建房款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3、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4、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所有权赠与,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同类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交换,为交换价格的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除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外,房地产转让者应当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承受土地、房屋部分权属的,为所承受部分权属的成交价格;当部分权属改为全部权属时,为全部权属的成交价格,原已缴纳的部分权属的税款应予扣除。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令第224号)的规定,契税是对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义务人为房屋、土地权属的承受方。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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