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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人事信息网?邯郸市教师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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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在哪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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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师招聘信息

根据邯郸市市直学校教师需求情况,报经市*批准,决定为市直31所学校公开招聘500名教师。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 1、小学、初中(属一个层次):邯郸生源,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接本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后取得*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2、高中、职业高中(属一个层次):邯郸生源,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3、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全国重点(985、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现在市直中学代课教师(2009年9月底以前在学校代课),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直本),外地生源的,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后,可报考。(二)招聘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学科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三、招聘办法和程序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按照学科进行集中报名,不再分学校报名。考生报考学科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对于后取得*承认本科学历的,要求其本科专业必须与第一学历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专业一致)。(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1月8日至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新校区(育华中学,地址:滏东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现场报名。(二)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书(后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在"邯郸人事信息网"( **rsj.hd.gov*)下载,提前填写。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凭交费收据,于2010年1月21日至22日,到邯郸市人事局培训考试中心22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由于报名人数较多,为避免拥挤,2010年1月21日上午领取语文、物理和音乐专业准考证,21日下午领取数学、化学、政治和美术专业准考证,22日上午领取英语、生物和体育专业准考证, 22日下午领取历史、地理和计算机专业准考证。(三)对于招聘人数与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招聘名额进行必要调剂和核减。四、招聘程序(一)、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1月24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0年2月4日在"邯郸人事信息网"上公布。面试: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由专家现场打分。面试证的领取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学科招聘计划,对于面试人员较多的学科,按照笔试成绩,采取"蛇行分组法"分组、分录用指标面试录取。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二)、体检和考核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结果报市人事局。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三)、拟聘用人员选择学校方法对于考核合格的考生,代课考生(2009年9月底以前在学校代课)可优先选择现代课学校聘用,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剩余考生、放弃在原代课学校聘用的考生和其他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此选择聘用学校。五、聘用形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此次市直学校经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事部门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发现填报情况不实的,三年内不得报考。七、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 1、2009年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一览表 2、各学科岗位代码 3、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河北省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是市发改委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委托,作为建设期间的法人代表,负责市直培训、接待、技术业务用房、公共设施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期间的组织管理,实行“交钥匙工程”。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执业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hdpxks*)。

2、报名时间:9月22日8:30–9月26日17:30。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名考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于9月29日–9月30日登录“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笔试成绩在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公布。

4、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5、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的总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比例内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博士毕业研究生、硕士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予以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考核主要对考生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市发改委提出聘用意见,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七、此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013年9月10日

2014年河北邯郸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什么时候报名

您好,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2014年河北邯郸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46人公告

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邯郸市人事考试网(**hdpxks*)。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0时—7月13日24时。

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8日9:00-7月1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4年7月30日9:00-8月1日17:00,由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类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中小学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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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邯郸学院选聘博硕人才公告【70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1河北邯郸学院选聘博硕人才70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博硕人才70名。

三、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

(一)选聘专业及岗位

博士研究生选聘专业为: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作物学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学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硕士研究生具体选聘专业及岗位等详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与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具体选聘院校范围详见附件1,本科阶段要求为直本(不含专接本)。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的领导,遵守***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

6.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7.本公告所述急需、紧缺专业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科研成果或相关业绩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8.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学校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邯郸学院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及个人简历到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考核

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本人进行科研情况汇报3分钟、结合应聘专业试讲8分钟、答辩4分钟等环节组成。考核结束后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聘用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委提出聘用意见,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十日24:00止(以邮箱接收到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所显示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未报名)。

应聘人员按岗位条件要求上报材料: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未毕业的应聘者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等(特别提示:相关获奖证书和科研材料等不需要发送)。

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和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报送指定邮箱hdxyrsc529@163*,邮件要求以文件夹压缩包(文件夹大小不超过10MB)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压缩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命名,否则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

邯郸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测评时间在邯郸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测评

测评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体育学院选聘岗位增加实*环节),满分100分。对应聘者讲课能力、技巧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成绩采取“体*打分法”,即对评委们打出的分数,分别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分数相加取平均值,为应聘人员测评成绩。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评委注明原因。测评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学院公示栏公布。

如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超过一定人数,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有关情况另行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硕士毕业院校排名(以武书连2021全国大学排行榜为准)由前到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委提出聘用意见,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1.急需、紧缺或有特殊情况的博士人才,待遇条件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实行“一事一议”。

2.一般博士人才学校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含税)。

3.学校提供三年的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4.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5.入职后享受学校内聘副教授待遇。

6.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一次。

8.引进的人才若带有项目、资金,除享受*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市级项目1:1配套、省级项目1:1.5配套、项目1:2配套)。

9.家属安置

(1)配偶学历为专科及以下的,在校内安排适当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2)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内安排适当工作,学校按人事代理使用。

10.符合邯郸市博士引进条件者同时享受邯郸市提供的相应优惠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0310-6260529邯郸学院人事处(办公电话)

联系人:姜老师

监督电话:0310-6260023

1.2021年邯郸学院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条件信息表.xlsx

2.2021年邯郸学院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3.2021年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2021年5月14日

2020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教育系统、区属事业单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邯郸市峰峰矿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试用期内或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发布领取准考证公告之日结束。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根据《邯郸市峰峰矿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报名相关材料(报名表提交电子表格、其它材料提交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dffzzb@163*。

提示:(1)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比例不限;(2)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邮件,报名截止日期后*材料均无效。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后的《邯郸市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还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和所在学校提供的在读证明;

(6)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读研期间获奖学金荣誉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课题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其它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测评前应聘人员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信息将在峰峰矿区人民*网(*ff.gov*/)发布公告(领取准考证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报名截止之日)。

(二)测评

现场选聘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应聘者测评顺序,同一岗位应聘者题目相同。

测评以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按“体*打分”方式计算试分数,即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分就是应聘者的得分。测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各岗位测评合格人员,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学历学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

体检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样一份)、三张与报名表同版的本人小二寸照片(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到现场审核点交验报名材料,验证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原件交还本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2、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具体测评、资格复审、体检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防控情况通过电话和网站发布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四)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峰峰矿区人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委、区*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为2年,如服务期内离职,将取消聘用及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等高层次人才自到峰峰矿区工作之日起,向*组织部申报办理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院校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属于“英才入冀”计划且非本地居民,需租房或购买房屋的,落实有关住房补贴政策。

3.优先使用。具备*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优秀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峰峰矿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区级人才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的方式。峰峰矿区人民*网(*ff.gov*/)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

0310—5182409(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310—5182288(区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664(区纪委监察局)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人才协调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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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xls

2020年峰峰矿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地址

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地址: *zcgl.hbrc*:8000/

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7年或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报考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严格网上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局。

各地在对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有条件的可通过*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官方网络核验或数据库校验等手段精准核验;同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回头看”工作。对存疑报考人员,各市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省局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报考条件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作完成后,在4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14-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科目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八、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收费标准

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社会出版社*如下:

单位:*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从传统需审人员现场审核方式全面转向网上审核,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转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人员、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核软硬件建设、考试咨询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接实现精准查验,从严、从细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厉打击涉假骗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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