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教育服务网(广东金融教育网怎么样)
广东财经大学教务处*入口地址
广东财经大学教务处*入口地址: *jwc.gdufe.edu*/4123/list.htm
1983年5月,学校经*批准设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6月,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5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6600多人的省属重点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
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三水校区坐落在三水森林公园旁。现有校舍约7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952.7万元,图书552余万册(含电子图书);自主建成各类数字化教学资源1851项。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32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18人、副高职称教师404人,656人具有博士学位;有硕士生导师294人、博士后合作导师21人;拥有1支*级教学团队、12支省级教学团队、4支省级科研团队、5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
有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4人、青年珠江学者1人,聘任“南岭学者”等高层次人才15人,享受**特殊津贴专家1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省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
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级培养对象1人,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16人次入选广东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1人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2人入选“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项目,3人入选广东省理论宣传青年优秀人才项目;有广东省、广州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广东省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16人。
2013年首次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并不断完善“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相结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相融合”的开放、协同、实用、有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勇于开拓创新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近几年来,学校人才培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首批两个经管类*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并入选首批*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我校与广州市税务局共建的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经管类跨专业综合实验教学团队为*级教学团队。“企业仿真综合运作”课程为*级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物流”2门课程为*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获批为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是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广东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协同育人基地获批为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2017年,学校与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签署共建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协议,共建国际商学院、文化创意与旅游学院、佛山研究生院、佛山现代服务业研究院以及现代服务业孵化和创新创业基地等“四院一基地”,突出实践创业、校政行企协同育人、国际化三个办学特色。
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并保持较高的就业质量。历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为99%,毕业生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口碑。
学科专业建设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坚持商法融合,促进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已形成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专业体系。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3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4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和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金融、税务、保险、审计、法律、出版、工程、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市场营销、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等5个专业为*级特色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为*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17年,学校获批成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求真、致用”的科学研究理念,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拥有4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1个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珠三角科技金融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中心;1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大数据与教育统计应用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智库——华南商业智库;1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能商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型经济创新研究中心、广东财经大学商贸物流与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个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商业史研究中心;2个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基地、广州都市文学与都市文化研究基地。
近5年,教师承担*级项目87项,省部级项目357项,承担了*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各1项。在《*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348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239篇;出版各类著作211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3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AMI核心期刊、RCCSE*核心学术期刊(A)、*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特色栏目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需求导向和“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社会服务理念,紧密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
66位专家教授被聘为省市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应急管理顾问和省市人大立法顾问、财经顾问等。
学校先后与*和社会各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广州市社科联共建“广州市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与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建校政协同创新平台“广东纳税服务研究中心”,与广州合锦嘉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共建南沙自贸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基地,与广州市税务局共建全国首个校政合作的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与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共建广东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与清远市人大*会共建清远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与东莞虎门镇共建广东财经大学东莞电子商务研究院,与广东省税务学会、博智税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共建互联网+财税研究中心,与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共建广州科技金融协同创新研究院,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共建广东财经大学瑞华审计研究院,与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共建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广东财经大学工作站,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建广东省反垄断执法与大数据分析研究中心,与广东省翻译教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签署了广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联合区域/领域/行业特色高校开展“政产学研”集成创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广东鸿特信息咨询有限*共建广东财经大学一点车金融研究院,与广东省美术设计装修工程有限*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与开平市、新丰县、广西贺州市等地方*和多个行业、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对*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以培养具备全球胜任力的国际化人才为目标,以打造能够胜任国际化教育工作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为支撑,充分借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对*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的程度、水平和效益。
着力构筑教学与管理人员国际化培训平台:持续实施“专任教师海外访学工程”,创建了“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化师资海外研修基地”佩斯大学站和西澳大学站,分批选派教师和管理干部赴国(境)外出席学术会议、开展合作研究、参加课程学习或业务培训。
着力构筑科学研究国际化合作平台:立项建设9个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创新平台类项目;建成了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化教育交流中心和国际化教育项目英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着力构筑应用型高端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与国(境)外70多家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实施各类国际化教育项目;创办了3个中外合作本科实验班;创建了“广东财经大学海外实践教学平台”德国基地、新西兰基地、意大利基地和阿根廷基地;成为“*”高校联盟成员院校和教育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
着力构筑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化交流平台:港澳台学生教育工作初具规模;积极推进来华留学教育工作。不断打造具有学校品牌和特色的计划外国际教育与培训项目体系,稳步扩大计划外国际化办学规模;与德国歌德学院合作成立了华南地区首家德语培训和德语考级权威机构“广东财经大学歌德语言中心”。
广东教育网的广东省教育厅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高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组织审核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承办高等学校*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机构的备案工作;承担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四)基建财务处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教育项目的立项和财务管理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
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含西藏班、*班的管理);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
(六)高中与中职教育处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技术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的学制改革、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
(七)高等教育处
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指导高校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承担高校学生学籍的宏观管理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拟订指导性的教学文件;指导高校教学实验和实习、教育技术、教材建设、图书情报和文献保障等工作。
(八)思想政治教育处(学生工作处)
指导高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九)安全保卫处
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
(十)科研处(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
规划、指导和协*育系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与相关科技产业工作;开展科技信息交流及科研统计工作;指导高校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统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211工程”、“985工程”及高校重点学科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省性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大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指导大、中、小学体协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师资管理处
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指导师范教育工作;指导师德建设工作;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十三)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开展教育对*流与合作;承担*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承担来粤留学的协调、管理工作。
(十四)干部处
指导高校领导干*伍建设工作;拟订高校领导干*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委、行政*换届工作;指导高校*的思想作风建设;承担对高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调整、任免建议;指导高校校级后备干*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高校干部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处
指导高校*建工作;拟订高校*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指导民办高校*建设工作;承担高校*内统计和*费管理工作;指导高校统战工作。
(十六)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协*育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群工作。
(十七)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八)教育督导室(省人民*教育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全省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省“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检查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省人民*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流与合作,负责本省*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建设、*的基层组织建设、*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审计室在省教育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厅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1、*为外来工子女买学位
2、建立留守儿童服务制度
3、公办学校跨地招生不超10%
4、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
广东金融学院有没有*大专
广东金融学院有有*大专。
高中起点专科:凡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类)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录取:凡达到我院分数线的考生,将全部录取并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入学须知依时到院本部、肇庆校区和各教学点报到注册,才可成为*专科正式学员;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注销录取资格。
4、上课地点、时间安排:
全省各地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就近安排的原则安排在当地教学点或租用课室的地点上课,报到时根据自选教学点编排、编班,需调整专业者可现场申请。
函授学习形式:上课时间一般为星期六、星期日,每两周上一次;
业余学习形式:一般每周上课三个晚上,寒暑假不上课。录取函授可根据课程安排选择业余学习形式;录取业余可根据课程安排选择函授学习形式;毕业文凭中学习形式不受函授、业余限制。
5、毕业与待遇: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承认学历。
6、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专科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文史类专业23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2645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7、重点专业主要课程介绍:高中起点专科(函授、业余)
(1)金融管理与实务
金融学、会计学基础、计算机及其应用、保险学、财经应用文写作、统计学原理、经济与金融法、银行信*管理、银行会计、证券投资、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等
(2)会计
会计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金融学、经济法、审计学、中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金融企业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电算会计、税务会计等
(3)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管理学原理、财政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行政案例分析、行政监察学、组织行为学、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行政效率研究、电子政务等
(4)工商企业管理
管理学原理、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学、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金融学、物流管理、公共关系、现代管理方法等
(5)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学、营销渠道管理、营销企划、商务谈判、广告学原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客户服务管理、物流管理基础、仓储与配送、国际货运代理、物流经济地理等
(6)商务英语
基础英语(1-2)、商务口语、英语阅读、英语听说、商务英语(1-2)、国际贸易与实务(1-2)、国际商务谈判(英)、国际商务合同(英)、商务信函写作(英)、金融英语等
(7)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原理、市场调查、广告学、消费者行为学、公共关系学、推销学、商务谈判、金融服务营销、营销策划等
(8)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学、国际金融概论、国际结算、国际商务谈判、国际投资、外汇交易实务、WTO规则、外汇管理法规、会计学原理、银行会计、计算机及其应用、保险学、国际商法、网页设计等
(9)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导论、网页设计、计算机网络、C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作系统原理、微机维护与维修、VisualBASIC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数据库原理和应用、微机组成原理、J*a程序设计、Web程序设计等
(10)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概论、计算机基础、VB程序设计、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网页设计与制作、管理信息系统、电子金融、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网络营销与市场调查、计算机安全等
(11)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公文写作、经济数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
(12)经济管理
西方经济学、公文写作、经济数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企业管理、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信用管理等
详见:2015年广东金融学院*高等教育招生简章(*edu.21cn*/gz_kc110/2941421_6633408.htm)
广东专插本有哪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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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深圳技术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湛江科技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商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五邑大学、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南方学院、广州华立学院、东莞理工学院、肇庆学院、广东东软学院、嘉应学院、珠海科技学院、广东财经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州华商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东莞城市学院、韶关学院、广州航海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广东科技学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惠州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培正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校简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与*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有限*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5.96万平方米(约2040亩),分官渡、西城、光华3个校区。
学校1954年创校,秉承“崇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坚持“因油而生、为油奉献”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求实献身”学校精神和“听*召唤、为国奉献;艰苦创业、忠诚担当”的广油“西迁精神”,培养了大批管理精英、技术骨干及各类应用型人才,遍布全国各地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和各级*机关、科研院所、教育行业,为石油石化行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深圳技术大学学校简介
深圳技术大学是广东省和深圳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深圳*市*开始筹建深圳技术大学。2016年3月,深圳市人民*办公厅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备办公室的通知。2017年7月,深圳市机构*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的通知。2017年9月、2018年9月深圳技术大学(筹)依托深圳大学分别招收了226人和807人。2018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深圳技术大学,学校*招生,标识码为4144014655,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2019年9月,学校首年*招生录取807人,招生的六个省份均高于一本线(高优线/自招线)录取;其中,广东省理科投档线进入前十。
学校充分借鉴和引进德国、瑞士等发达*一流技术大学先进的办学经验,致力于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成一流的应用型技术大学。
五邑大学学校简介
五邑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较早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高校,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学校跻身自然指数全球年轻大学150强(排名79位),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全球教育机构50强(排名26位)。
学校坚持践行“好学、多思、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思想品德高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国际化视野、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东莞城市学院学校简介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由广东鸿发投资*有限*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97个专业实验室、218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个校级科研机构,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
广东财经大学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珠海科技学院学校简介
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成立于2004年5月18日,2011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与吉林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2021年获批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校18年来,学校共为社会输送90000余名本科生、128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已发展成为全国有影响力、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广东省*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连续7年居于国内各大同类院校排行榜榜首,转设后首次参评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之一软科,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二、广东省民办高校第一。2022年学校位居软科*大学排名民办高校排名第四、广东省第一,至此已连续两年蝉联广东省第一。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前身为1955年创办的广东教育行政学院,1960年更名为广东教育学院,同年,广东工农师范学院并入。1970年停办,主体下放至肇庆地区新兴县,先后创办了肇庆地区师范学校和肇庆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1982年被确定为省属*师范本科院校,并于同年开始举办*师范本科教育,1985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1990至2008年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4个研究机构,开设44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6000余人,*在校生50000余人。
湛江科技学院学校简介
湛江科技学院坐落在*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粤西地区规模最大、具有重要区域性影响、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先后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文化传承基地”“湛江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广州南方学院学校简介
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为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一直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大学,成为广东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旗帜。
学校已获批成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广东省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校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合作双方为中山市人民*和*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建校至今已有36年的办学历史。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95年,学校更名为中山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至今,合作双方共同举办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6年至2020年,学校先后被遴选为“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高校、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使命,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发扬“敢为天下先”和“爱国奉献”的精神,以“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为三大核心战略,坚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能力”双轮驱动,深入推进落实“省市共建”、“应用型转型试点建设”和“冲补强”提升计划各项任务,以教育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宗旨,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选准方向、抓好重点,创新机制,加快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广东专升本学校
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统招专升本《大学语文》真题回忆版(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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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540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510521
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52604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的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录取中,我校在本科批次录取;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普通类(招生代码11540)、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代码31540)及没有特别说明的外省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凡出档给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高的考生第一志愿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额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2+2国际班”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单独院校代码(招生代码71540)专业录取规则: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总分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我校本科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我校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等6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上述6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专业志愿等指标,决定考生所录取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九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经我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英语、翻译及商务英语等十个本科专业5710元/生•学年,其余本科专业每人50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750-1900元/生•学年。
中外学分互认项目收费标准:
金融学(2+2国际班)、会计学(2+2国际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学年)和保留学籍(第三、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0200元的学费和5828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78480元。该费用分3次缴纳: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别缴纳26740元的费用,第二学年结束时缴纳25000元的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后两学年)的学费由合作院校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人民币15万~30万元(按各合作大学具体收费标准而定)。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金融学(2+2中澳班)、会计学(2+2中澳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学年)和保留学籍(第三、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0200元的学费和4280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63000元,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2次缴纳,每次缴纳31500元。西澳大学学习费用:由西澳大学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25-30万元左右。(注:实际费用以西澳大学公布的费用为准。澳*际文化交流协会收取20600元的项目管理与服务费,在学生第一学年入学时缴纳;另收取回国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并在学生回国返校后全额无息退回(学生获得赴西澳大学对接学习所需的澳洲签证后收取)。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中澳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学年)和保留学籍(第三、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2840元的学费和4516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68000元,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2次缴纳,每次缴纳34000元。国外大学学习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后两学年)的学费由合作院校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人民币25万~30万元(按各合作大学具体收费标准而定)。澳*际文化交流协会收取20600元的项目管理与服务费,在学生第一学年入学时缴纳;另收取回国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并在学生回国返校后全额无息退回(学生获得赴西澳大学对接学习所需的澳洲签证后收取)。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金融学(3+X国际班)、会计学(3+X国际班)学生在我校学习(第一、二、三学年)和保留学籍(第四学年)期间,须缴纳20200元的学费和87420元的培训费(含出国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授课费、合作大学教师来校授课和讲座费等费用),合计107620元。该费用分3次缴纳: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别缴纳35000元的费用,第三学年开学时缴纳37620元的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后两学年)的学费由合作院校按其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年合计约人民币15万~35万元(按各合作大学具体收费标准而定)。)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广东金融学院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签证等费用自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助学*、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
*:020-37215393
传真:020-37216086
*:zsgduf@163*
学校网址:**gduf.edu*
招生网址:*zs.gduf.edu*
第三十七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0-37216629
传真:020-37216666
*:jw@gduf.edu*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授权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广东金融教育网怎么样
广东金融学院在哪这个学校好不好
广东金融学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是校本部,分校在秀丽的七星岩旁。该校是华南地区专业的金融学校,被誉为华南地区金融届的摇篮,其中金融,会计专业比较出名。现在也有金融研究生专业
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怎么样
环境绝对不错啦!我们是公办学校环境能差么!作为广金学生我最满意的就是版广金远离城市喧嚣,权校园鸟语花香。很安静!虽然学校在郊区,但是胜在空气好!而且交通也挺方便的,门口就是一个公交总站,去广州繁荣的地方神马的都很方便。我们学校在04年专升本之前是*人民银行的华南分校,所以历史遗留下来的就是我们学校的底蕴很足!每年都很多企业和银行来我们学校招人,机会多得很!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和本科生在校内同等待遇,这些招聘都可以去,所以就业的话也是很不错的!
读广东金融学院双证教育毕业证能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吗
广东金融学院双证教育是*承认学历,可以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
“双证教育”是以就业为目的、以职业教育为导向、以大学教育为支持、以培养市场紧缺型人才为核心、以培养企业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教育工程。
“双证书”是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报读广东金融学院国际双证教育有什么优势
我们的“专业课程+雅思课程”是针对一些希望出国发展的学生所安排的课程。语言课程不仅仅包括雅思教学,还包括在澳生活学习的经验以及国外大学课程的辅导,会有效帮助初次老澳洲的学生适应当地的学习生活环境。
初次前往国外学习的学生,如果没有提前经过大学课程的辅导,大部分学生会出现对学习环境的不适应,包括:无法听懂讲课,完成作业困难,考试不通过等等,不能获取相应学分顺利毕业,由此产生的附加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会对学生及其家庭在成很大的负担,对留学生活产生恐惧。
而我们的雅思课程除了提升学生的英语能力以外,还给学生对国外专业可学习提供一个暖冲和衔接的过程,让学生更快适应国外的全英语教学。
报考广东金融学院是全日制的吗
是全日制本科大学。全日制的是一种全天候教学的体制,是“全日制教育”的简称。意回思是通过*统答一组织的每年6月(原为7月)的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各高校通过省一级招办录取进入各高校就读而获得的学历。学生入学约两个月之后在高等教育网上能够查到学籍,如果不能查到学籍就不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的学生。毕业的时候毕业证、学位证是*教育部认可的,学习期间必须转档案,一般还需转户口关系等。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各地民办院校和*校(非参加成教招生和研究生统招)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历是不认可的,最多只能作为一个培训证明。
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毕业问题
呵呵我也是这来里08届的自。这里的话是基本上很少人上课的。但是很多老师是根据考勤给平时分之类的,所以平时不上课的挂科可能性非常大。毕业的话只要过了*高考都基本上给你过的!有不过的成绩毕业前还有一次考试,那次考过去就行了。我们的毕业证都是压半年才能有的。最后想跟你说下,在哪里读都差不多,本科那也不见的很好的,主要都是要靠自己。最后祝你学习愉快啦!
广东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怎么样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创建於1950年的*人民银行华南分区行银行学校,隶属*人民银行总行。1995年,与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合并未达成协议。2000年,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後,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以广东省管理为主。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校现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分设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校本部位於广州市天河区,毗邻华南植物园;肇庆校区坐落在肇庆星湖畔。学校截至2013年,开设的教学机构有金融系、会计系、保险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外语系、法律系、财经传媒系、应用数学系、公共管理系、信用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就业创业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肇庆校区。
广东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成立于2011年,是学校从事国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国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招生宣传、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留学事务管理的教学单位。国际教育学院依托学校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较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办学条件,凭借与各国驻华使领馆、官方教育组织、国外大学长期、直接、稳妥的合作关系,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模式,引进国外知名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先进的课程体系和经典的原版教材,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和监控体系,通过举办国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外国留学生项目,为立志留学*和出国留学的莘莘学子提供全面、规范、经济、稳妥的国际化教育和各种留学服务。学院还举办各种短期国际*育项目、国际职业资格项目的培训,承办雅思、托福、剑桥商务英语、西班牙语、汉语等各类学生出国语言培训、留学生语言培训和海外考试。
广东金融学院的双证教育有什么专业可选择
高中起点专科:
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
专科起点本科:
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的毕业证是什么毕业证
自考毕业证。
广东金融学院3+1本科是教育部授权的学历吗
1、从学制来说肯定认可。是否认可取决于就读学校,不是看学制。*认可学校名单在留学中心网站有公布,只要学校认可而且获得了硕士学位就肯定认可并可以认证。放心吧,没有问题。2、目前部分单位招聘时明确说明不接受一年制的硕士,这是社会实际认可问题,就像一些单位招聘时要求本科必须是211学校毕业一样。
广东金融学院是不是个好学校,就业前景怎样
《广东金融学院》百度网盘免费资源下载:
链接: *pan.baidu*/s/1slrbVKVNj0PWbgeEDqp9Qw提取码: tven
广东金融学院,是广东省全省所有公办二本院校(2A)之中,第二最热门的大学(广东二本排名第一位的是“广东财经大学”),就业前景非常好,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主要以银行为主。广东金融学院虽然是二本院校,但历年的高考录取都非常接近于重本线,录取的火爆程度堪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以2016年高考文科录取为例,广东省的文科一本线是514分,二本线是417分,而广东金融学院的文科投档线是504分,仅仅比一本线低了10分,而比二本线就足足高了8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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