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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才网 咸宁市人才服务局是正规的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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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好不好

我也是咸宁学院的,不过不是艺术类~~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学校的环境和地理位置很好,在市郊,不过离市中心只有几站路,方便逛街,呵呵~

还有一点,咸宁市虽然不是什么名市,但还算是个大城市吧!据我了解,偌大一个市只有咸宁学院一所本科大学,知道什么叫物以稀为贵吧?而且咸宁的市民的素质在提高,对知识和人才都十分尊重和重视。

就艺术类而言,我不知道艺术类的学习和师资情况,但可以查一下咸宁的一些娱乐性质艺术类活动和就业,十个就有八个是咸宁学院的哦!~可想而知它的就业情况吧。。。。。

最重要的,如果你关注它你就应该知道在前不久的评估中咸宁学院被评了优秀,马上就要改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咯!等到那什么硕士点还是什么的申请成功后,就直接上二本1了,可以叫“……大学”了。

咸宁发展迅速,咸宁学院作为它的***,你觉得咸宁学院会有前途吗?

ps:身为一个武汉人说了这么多咸宁的好话,应该值得相信吧!咸宁学院欢迎你!……如果你认为自己将会努力学习*成材的话。

有什么帮的上忙的地方请在多提出来!

希望迎新会上有你的身影!~~

2022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5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5人】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2: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活动,全区18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重点高校引进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引进条件

1.全国“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并满足事业用人单位相关岗位招聘条件;

2.具有**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2022年应届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双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将附件2《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均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到《岗位表》指定邮箱。

*:咸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5-8328247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2: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经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公开比选、考核考察、体检和实习

1.公开比选。根据报名情况,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公开比选,主要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公开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考察。根据比选成绩高低,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考察。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考核考察评定。

考核内容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岗位专业能力需求设置考题,了解考生岗位适配度。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照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3.体检。考核考察后统一组织体检,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实习。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引进单位实习,实习期两个月。因实习不合格或主动离岗造成空缺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公开比选成绩和考核考察情况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津贴。实习期满后,对实习合格并最终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补发实习期间工资缺额部分。

(三)办理引进手续

区委人才办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聘用后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按规定使用事业*,引进单位满编的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

2.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含两个月实习期),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和十二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七级、八级职员和管理九级工资待遇。

3.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含1年试用期)。引进人才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咸安区各类招聘(录),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4.引进人员由区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5.对引进人员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6.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公租房;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学生,申请公积金住房*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并给予8000元至10000元的购房补贴。

7.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8.本次引进的人才作为全区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于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对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选调到*政机关任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控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715-8328247。

1.2022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

2.2022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咸宁市教育局重要发布公开招聘

香城都市报新闻热线:0715-82100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肺炎*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咸宁市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文末可下载岗位表、报名登记表、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满足教育事业和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说明

1.按照《*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肺炎*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市直学校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

2.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3.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此次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肺炎*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相关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为市温泉中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市实验小学、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人。

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及说明

(一)

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7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考生需附件上传两项内容,一是将全部佐证资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二是近期个人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40*160像素,以“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考A01-A22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a@vip.163*;

报考B01-B13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b@vip.163*;

△报考C01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c@163*;

报考D01岗位发送至xnjszp2020d@163*。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考生先后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且均符合报考条件,则默认以最早报名岗位报考。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文末可自行下载),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按以下顺序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①《报名登记表》(文末可自行下载);②二代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的“三项目”人员)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其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面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⑤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⑥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交《2020年咸宁市直学校、幼儿园和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文末可自行下载),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中的第(八)条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4.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①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②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pan.baidu*/s/1BlX9-12qsJS7dvTMRpFE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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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咸宁*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管干部、*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hbsrsksy*)进行。

(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不再发布。

(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作,避免报名失败。

)

(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

(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

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

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edu*)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

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

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

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表》(附件2)。

(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作。

(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咸宁*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http://rsj.xianning.gov*/)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重要提示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

七、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

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十、加分政策

1.根据*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

“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

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

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三、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他

(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

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咸宁*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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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市*同意,决定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人事考试院(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公务员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年龄计算没有特别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咸人社文[2010]136号印发日期为准,即2010年9月17日。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由招考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0元。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笔试前7天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发布在咸宁人事人才网(*xnrsrc.gov*)公示公告栏。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

(一)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前另外增加专业知识考试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六、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专家由7-9人组成,面试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管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10%;专技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2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加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知识

管理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1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受到*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可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将其相关体检、考核、公示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按照鄂办发〔2003〕1号文件规定,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8235950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0715—8057919

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表二: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推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进一步强化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咸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3.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至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后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引进的人员由区财政按照“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

2.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0.8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4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2.16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6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区财政各承担50%。

3.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

4.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5.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

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

对在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八级岗位。

6.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7.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

8.对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9.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聘用程序

(一)查询岗位

咸安区拟引进人才39人,详见《咸安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录咸安区人民*网()查询。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人。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5日17:00时截止。

报考人员填写《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由各用人单位受理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至用人单位,报送时间到2023年3月15日17:00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

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拟于4月进行,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其中医疗岗位不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由面试直接确定考察人选。

区人社局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1.专业水平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

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可以开考。

笔试成绩将通过咸安区人民*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其中医疗岗位面试工作由区卫健局单独组织实施。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含本科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用人单位*委(*组)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

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如无人可递补,用人单位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安区人民*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安区人民*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对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各用人单位*委(*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公告由*咸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

附件:1.咸安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2.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咸安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87dh*/xl/

咸宁市人才服务局是正规的单位吗

是。通过查询咸宁市人才服务局*得知,该服务局*是经过法律允许以及工商部门核准的部门,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正规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十分可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也都是正规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市人才服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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