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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教育信息网(巴东县教育局网)

巴东县第一中学的学校领导

宋发刚,男,湖北省巴东县人,**员,毕业于湖北大学地理系,2004年评为湖北省中学特级教师。恩施州高中地理学科带头人,恩施州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湖北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首批骨干教师,湖北省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德育科学研究名师”,2007年评为全国模范教师,2008年表彰为“享受湖北省*专项津贴专家”。恩施州“十大杰出人才”,2011年被恩施州委州*表彰为“优秀校长”,2013年表彰为“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巴东一中*总支*、校长。

宋发刚担任校长以来,巴东一中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被北京大学授予“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质学校”,成为湖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山区高中。到205年有32名同学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6名同学获得全州文理科状元,8名同学高考总分进入全省前十名。先后获得“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质学校”、“湖北省基层*组织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连续四届)”、“湖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项荣誉。谭世成,**员,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1989年参加工作,1993年调入巴东一中。历任团委副*、团委*,兼任教务处副主任、电教处主任;2004年任*总支副*,兼任团委*;2008年任副校长,兼任*总支副*。

中学计算机高级教师,信息安全认证工程师,县级骨干教师,恩施州摄影家协会会员。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工作力行“结合实际、突出实用、注重实践”,着力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牵头组建了校园网、校园电视台,现代教育设施的应用有效促进了办学效益的提高;育人工作力推“实干”,注重在活动中育人,策划并组织巴东一中第一届至第十届文化艺术节、第一届至第四届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月,参与策划、组织第一届至第九届体育节、第一届至第四届科技节。

曾被评为恩施州青年岗位能手、恩施州优秀共青团干部、巴东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巴东县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巴东县青年岗位能手、巴东县优秀教师。

谭元富,**员,中学物理高级教师,湖北省骨干教师,湖北省优秀物理教师。199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现任巴东一中副校长。

从教21年,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担任年级主*间,先后培养21名学生考取清华、北大。在全国中学生物理奥赛和科技创新大赛中先后指导数十名学生获*级奖。积极参与*级、省级课题研究,并将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为教研论文在物理期刊上发表。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全面施教”的育人观,尊重学生、欣赏学生,深受学生喜爱。

杨平,中学数学高级教师、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优秀教练员、恩施州优秀班主任、恩施州优秀教师、县级骨干教师、巴东一中学科带头人。历任巴东一中教务处副主任、巴东一中年级主任。2014年8月任副校长,兼任教务处副主任、年级主任。

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数学教学和班级管理的经验。教学中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激情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注重知识形成过程的教学和学科能力的培养,多次担任高三数学复习备考工作,具有扎实的数学复习备考功底。注重继续学习和教学研究,多次主讲公开课并获奖,曾在恩施州数学青年教师优质课讲课比赛中荣获第一名,并代表恩施州参加了当年湖北省举办的数学青年教师优质课讲课比赛。制作的课件多次获奖,撰写的多篇科研论文发表于各省级刊物。在巴东一中“三节两活动”的素质教育大课堂上,曾多次担任体育节开幕式大型团体*的总编导及艺术节节目的编导工作,具有很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较全面的教师必备体艺素质。

巴东高中录取分数线2022

巴东二中、三中、光明中学全县统一招生,录取分数线分别为625分、624分和430分。

巴东县第一中学始建于1943年,1958年开设高中班,1984年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之一,2007年被评定为湖北省示范高中,被誉为“荆楚名校”。

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长江三峡巫峡口南岸,占地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建有公寓化学生宿舍,现代化师生食堂、教学楼等,科技楼内设美术教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天文观测台等现代教育设施,学校有多媒体教室3个,校园网信息点300多个,建有校园电视台,体育教学设施达到省级一类标准,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宜人,学校达到了“学校设施现代化,教学办公网络化,学生实验规范化,学科教学特色化”的四化标准。历经60载发展,学校现有30多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300余人,在岗教职工165人,专任教师中有特级教师、高级教师31人,占专任教师的30%,一级教师36人,占专任教师35%,有6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34人被评为省、州、县骨干教师,有19人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标兵,96%以上达到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

2021年春季湖北恩施巴东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巴东县的*公民。

(一)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非师范类人员(含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人员)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和教育部备案具备教师教育资质的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专科以上毕业生。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巴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体检费由申请人员本人承担,直接缴纳到体检医院。体检表需正反打印、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必须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体检项目不完整、没加盖医院公章、无体检项目负责医生签名的体检结果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认定。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开始报名)。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申请人于系统开放日登录*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据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人员2021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人员202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巴东县教育局人事股406室(东瀼口镇焦家湾社区4组96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申请认证报告。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未在规定时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6)《个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7)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证(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网上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9)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可在本公告下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下载。

四、资格认定及领证时间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有关认定机构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春季第一次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7月底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春季第二次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8月底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406室,*0718-4335913)

附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

巴东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本文链接:http://www.ahdhgm.com/html/8796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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