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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有毕业生人才补贴吗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了多项扶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包括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计划和毕业生人才购房补贴等。
上饶市毕业生人才补贴介绍如下:
1、上饶市实行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创业;
2、该政策适用于具有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上饶市内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3、补贴标准分为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两种,其中就业补贴为每人每年3000元,连续发放三年;创业补贴为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
4、毕业生申请补贴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本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创业项目、在上饶市内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
5、补贴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或创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6、补贴发放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发放;
7、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是上饶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措施,需要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使用效果,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综上所述,毕业生可以关注人社部门政策,积极寻找就业机会,提高自身素质,善于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就业信息和资源,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就业成功率。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才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
*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毕业生的引导、培训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到薄弱地区、到困难岗位就业。
第二十四条
市(地)县人民*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人事代理或者人才派遣服务,鼓励和支持他们到基层、到薄弱地区、到困难岗位工作。
第三十七条
市(地)县人民*应当支持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给予一定期限内的人事代理或者人才派遣服务,建立人才库和人才档案,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地)县人民*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人才,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租房和购房补贴等优惠条件。
第四十二条
市(地)县人民*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人事代理或者人才派遣服务,鼓励和支持他们到基层、到薄弱地区、到困难岗位工作。
第四十三条
市(地)县人民*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的补贴。
江西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江西省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1、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载并填写《江西省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大学生就业补贴。
申请江西省大学生就业补贴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江西省户籍或在江西省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自毕业之日起1年内在江西省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服务协议;
4、未享受*和省城镇登记失业保险待遇;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申请补贴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在江西省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单位。
综上所述,以上条件仅为基本条件,在具体申请时还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政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江西人才引进硕士政策
1.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3.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4.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5.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
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标准,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7.支持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在驻昌院校设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引导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南昌、毕业后留昌创业就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8.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求职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努力为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提供贴心服务。
9.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
支持县区(开发区)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公寓,并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思路,结合人才需求,择址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一批产权型人才住房。同时,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自建人才公寓。落户南昌且在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技师(二级)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住3年,人才公寓出现供不应求时应通过摇号进行定向配租。
10.支持兑现人才政策“一网通办”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服务平台一一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对人才政策可以“一网查询”,申报审核兑现政策可以“一网通办”。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可以在“港网窗”平台申请兑现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法律依据
*南昌*人才办、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南昌“人才10条”政策兑现责任清单》、《2018年南昌“人才新政-青才计划”政策兑现责任清单》的公告_
为切实将*、市*《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简称“人才10条”)和市*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83号,简称“人才新政-青才计划”)相关政策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统一口径、规范*作,5月27日,*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文件(洪人社发〔2021〕109号文),明确了《2020年南昌“人才10条”政策兑现责任清单》、《2018年南昌“人才新政-青才计划”政策兑现责任清单》并公布了责任单位*,同时,文件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以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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