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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毕业生网(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山西省学历认证中心在哪电话多少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邮编:030031,*:0351-7731918。

没有通过学历验证,但确实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可以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考生应提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手续。

注意事项:

山西*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对考生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进行审核验证,考生在输入姓名、性别和学历证书编号后,系统将自动搜索进行验证。

考生填报的*必须畅通、通讯地址必须准确,在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报到各个阶段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录取后,在院校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经电话联系无法接通的,院校可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政干*伍源头建设,优化干*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山西省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全省计划选调600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事*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员(含预备*员)。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大学本科生1996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9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22年2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通过山西组工网(**sxdygbjy.gov*)、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nxi.gov*)、山西人事考试专栏(*rst.shanxi.gov*/rsks)查询具体的选调地区、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2月28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1日00:00至3月2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3月5日14:00至3月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3月5日14:00至3月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2年3月7日12: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3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未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的,报考职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职位的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经院(系)*组织推荐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1日至3月2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3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2年3月12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5日前就近到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成绩的平均分,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考生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一个考点城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综合考察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综合考察前,对确定的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综合考察的资格。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取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由报考职位所在市的*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综合考察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组织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审核备案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机关工作。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山西*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和我省*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和我省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招生考试网*登录入口地址

2018年山西招生考试网*登录入口地址: **sxkszx*/index.html

1、对口升学的招生对象是哪些学生?

答: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不得报考。*中专学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必须是入学时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毕业生。

2018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三二分段”转段录取和五年一贯制专科注册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2、对口升学报名办法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sxkszx*),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3、什么时间网上报名?考生如何填写招生专业类别?

答:2018年12月18日8时至22日18时,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针灸推拿专业考生的报名及确认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山西中医*大学针灸推拿专业办学地点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时,6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视力残疾考生。报考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医学相关类的录取,报考医学相关类的考生也不能参加针灸推拿专业的录取。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根据所学专业对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专业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填写招生专业类别,所学专业未涵盖在内的考生,可选报相近招生专业类别。不能跨类别报考。

退役士兵根据实际需求,选报相关考试类别。

4、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考生如何填报“专业群”?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职业技能需按“专业群”进行报名和考试,因此,报考这10类专业的考生需要根据自己中职所学专业对照《山西省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形式及时间》填报“专业群”,并参加该“专业群”的职业技能考试。

5、考生报名需填写哪些表格?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可从确认点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栏,须在确认前填写,应届生由其所在学校*组织签注意见并加盖*组织印章,往届生和退役士兵由其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签注意见并加盖*组织印章;退役士兵还需填写《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或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取),现场确认前,到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盖章。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

考生填表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6、什么时候确认?需携带哪些材料和证件?

答: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7日。逾期不予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往届生除携带上述证件和表格外,还须携带《户口本》、《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退役士兵必须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参加确认。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016年—2018年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须提供其获奖证书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省籍考生,须持*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军人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省*政治工作局的证明,其他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7、现场确认时“信息校对”重要吗?

答:现场确认时“信息校对”非常重要。考生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后,由确认点打印带有照片的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进行校对,无误后由考生签名,不得代签。经考生校对签名的信息确认表,是工作人员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因此考生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校对工作,切勿因本人不认真校对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自己的录取。对因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影响投档等严重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8、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对口升学本科两批分别设五个平行志愿,专科设八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7月初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后8位登录“山西省对口升学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凭登录密码填报、查看、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结束后,不能再修改。登录密码是考生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必须使用的个人保密信息,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要泄露给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9、如何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什么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中的有关栏内。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加盖基层*组织印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确认。

10、如何体检?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答:考生的体检工作在3月15日前进行,由各确认点负责组织。现场确认后,考生领取体检表(也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在体检表上粘贴数码照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考生须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否则后果自负。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按规定时间交回确认点。各确认点按规定程序将考生体检信息准确输入计算机,打印《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无误后签字确认,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代签。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市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安排在市级复检医院体检,3月25日前作出复检结论。考生若对市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可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在3月30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在终检医院进行体检并作出最终裁定结论,录取时以终检结论为准。

对口升学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11、考试科目有哪些?各科分值是多少?

答:对口升学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10类专业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作为高等学校择优录取的依据。

除上述10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类别仍实行“文化素质+专业综合”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总分600分。其中外语类、教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只考文化素质,不考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文化素质和专业综合实行闭卷笔试,本科、专科考试内容相同,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

12、哪些科目需填涂答题卡?考生填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口升学考试各科试卷均采取网上评阅的办法。文化素质和专业综合考试时,考生需将各科试题的答案全部涂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上的一律无效。

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试题、答题卡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涂在答题卡上,将答题卡上与所选答案相对应的字母(包括括号)涂满涂黑,若需要更改,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择正确答案涂满涂黑;非选择题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答在答题卡上。

(2)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座位号是单号的考生发A题、A卡,座位号是双号的考生发B题、B卡。考生接到试题和答题卡后,首先应认真检查核对自己所接到的试题和答题卡是否本场考试科目、类型是否正确,如有差错,立即举手要求更换,若错答试题类型,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答题前,先将监考老师发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右上角指定位置,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

(4)考生要爱护答题卡,保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保持其完好无损。

(5)考试前,考生应将两支2B铅笔都削好,笔尖最好与答题卡上的小长方框同宽。

13、“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何计算?有何具体规定?

答:“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本技能考试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采取机试的形式,专业基本技能采用现场*作或机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技能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6年-2018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考生,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职业技能”考试在4月10日至30日进行。考前,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办法、地点等事宜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14、哪些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有何具体规定?

答: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报考外语类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

(1)美术类专业测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同时进行,测试的科目为色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所用画具、马扎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

(2)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外语类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由省招考中心另行发文,由确认点通知考生。

15、考生什么时候领取《准考证》?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前,考生到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考生的文化课准考证号在报名确认时随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试前一周,考生到报名确认点认真阅读《**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和《*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

16、考生的录取成绩如何计算?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外语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成绩分为文化课总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其他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专业综合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

17、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奖励照顾政策?

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以上政策,2016年—2018年所获奖项有效。

少数民族考生和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符合奖励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人社厅公布的竞赛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奖励照顾政策。

18、怎样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何申请成绩复查?如何知道成绩复查结果?

答:6月26日,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7日至28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成绩复查,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考生申请查卷登记表》,复核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19、我省对口升学的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行为。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所报专科志愿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专科的录取,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志愿单独录取。

20、各专业类别具体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信息技术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录取总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比较文化课总成绩和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其他专业类别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21、对口升学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对口升学本科开始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开始录取。

22、对口升学补录吗?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对口升学不另行组织补录。对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报志愿。考生要时刻关注录取的进展情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不要耽误了志愿补报时间。

录取期间,考生的录取结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23、按照本人填报的志愿投档后,还可以退档和转录到其它院校吗?

答:为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24、对口升学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答:对口升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院校公章,由录取院校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市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外)。

对口升学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打印,加盖招生院校印章。考生不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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