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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才网(德化人才市场在哪里)

德化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分数线

472分。根据查询德化职业技术学校*显示,2023年德化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最低控制成绩为472分,2021年德化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最低控制成绩为398分,福建省德化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1年,前身为福建省德化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德化技术学校、德化县*中等专业学校,是泉州市重点职业学校,*教育部表彰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教育厅表彰的“福建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会原副委员长王光英誉为“瓷都艺术人才的摇篮”。

2012年福建省德化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通告

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泉州市卫生局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2〕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内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5名、“专升本”人员5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人数

(一)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5名。

(二)2007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

报名地点:德化县产溪南路3号

联系单位:德化县卫生局办公室

*:0595-23552979

*:wsj@dehua.gov*

3.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填写并提交《2012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处下载),此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2)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德化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三)面试考核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对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技能*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考察,确定其面试考核成绩。

(四)体检和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及面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局、卫生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德化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

考生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报经德化县公务员局批准后,由德化县卫生局于2012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本县有关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德化县委编办、德化县公务员局、德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德化县委编办

德化县公务员局

德化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2012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泉州德化县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心小学,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及居住在我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二、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

1.招生对象: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及龄儿童就读。

2.招生范围:实验小学:招收南门社区、兴南社区、德新社区、浔东社区、宝美村13–16组(世居户)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分校:招收丁乾村、大坂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凤池社区、凤凰社区、富东社区、东埔社区5–7组、湖前社区、龙鹏社区、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分校:招收世科村的适龄儿童。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丁溪村、园丁新村、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尚思小学:招收龙东社区、东埔社区1-4组、浔中村1-5组、11组、16组,龙翰村、石鼓村1—3组、仙境村6—7组的适龄儿童。

龙浔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组(世居户)的适龄儿童。

金锁小学: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暂寄宝美分校)的适龄儿童。

浔中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在金凤社区、浔中村6—10组、12组、浔中镇镇直、石鼓村4—8组、仙境村1—5组、祖厝村、石山村的适龄儿童。

乐陶小学:招收户籍在乐陶村、凤阳村的适龄儿童。

后所小学:招收户籍在后所村的适龄儿童。

蒲坂小学:招收户籍在蒲坂村的适龄儿童。

其他小学招收由各所在乡镇*划定的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3.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说明:届时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生数可能会有适当变化。

4.报名时间

(1)城区小学于6月8日至6月12日组织报名注册。

(2)其他小学登记报名时间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自主确定。

5.报名办法

(1)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①6月2日前在学校门口、学校网站等发布招生报名通告,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②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前)。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③招生对象的认定: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④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⑤6月18日前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6月24日前向学校投诉反映。

⑥公布剩余学位:各城区小学组织报名后,于6月25日前将学生名册送交教育局初教股备案,6月26日教育局公布剩余学位。

(2)非城区小学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确定。

三、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生招生

随迁子女就学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创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1〕31号)要求,通过自主报名与计算机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其入学机会公开、公平。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必须是实小、实小分校、二实小、二实分校、三实小、尚思小学、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金锁小学、蒲坂小学、乐陶小学、后所小学施教区外的学生,且最近一年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2日。

3.报名地点:现就读幼儿园。

4.材料提供: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外县户籍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

②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由各幼儿园收齐统一造册后于7月6—10日向教育局初教股报名。不能完整提供以上材料的借读生,采用“志愿+电脑派位”的形式,安排在蒲坂小学、后所小学就读。

5.录取办法:

一年级借读生(包括独女户、二女户),由教育局统一实行“志愿+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中下旬)安排入学。电脑派位后不再办理各种照顾手续。

6.派位到蒲坂、后所、乐陶小学的学生,在学生双方家长自愿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学生可以互换就读学校。

四、部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

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相关政策照顾对象按照《*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福建*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服务办法〉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11〕76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闽政联〔2013〕1号)等文件执行。

1.烈士子女、立过“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的子女、驻德化*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孤儿按居住地安排就近入学。学生家长携带有效证件(*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初教股报名。

2.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女儿需要在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出具相关证明,采用“志愿+电脑派位”的办法,根据学校可借读学位比例给予优先照顾在城关中心区小学(实小分校、第二实小、二实分校、第三实小、尚思小学、龙浔中心小学、龙浔中心小学宝美分校、龙浔中心小学浔南分校、浔中中心小学)就学。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与其他借读生同。

3.县委县*重大工程移民子女按安置地安排就近入学。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携有效证明于7月10日前向教育局初教股报名。

4.给予城关中心区各村按其所在地在小学一年级招生数的5%免派位入学指标,由村委会确定对象在7月10日前向教育局初教股报送名单,安排到该村所在地小学就读。

5.2014年度缴纳税款100万元的城关民营陶瓷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小除外)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每增加税款200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由企业填表申报,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审核后于7月10日前统一送教育局,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取消该企业的照顾资格。

6.2014年度缴纳税款100万元以上、热心教育事业的城关民营陶瓷企业管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中层管理人员等),其子女需要在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小除外)借读的,由个人提出申请,企业填表申报(附三年工资表册),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审核后于7月10日前统一送教育局初教股,经局务会研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小学就学。

7.农村重度残疾、特困家庭子女需在城区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小除外)借读的,由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乡镇*审核后于7月1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经局务会研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小学就学。

8.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借读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于7月10日前送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学。

以上8项照顾对象按先后顺序照顾到学校满额为止,其余对象参加电脑派位。

五、招生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以外的学生,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乡镇(社区),*、人社、计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电脑派位时,应邀请纪委、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和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正、合理。各城区小学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4.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或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城关中心区学校就读的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乡镇、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德化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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