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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限行最新表 唐山限行2022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唐山限行最新表 唐山限行2022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2021唐山单双号限行通知及限行区域

一般到年底很多城市都会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而2021年12月唐山市自12月5日起单双号限行,关于具体的限行规则以及区域和具体的时间,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最新的限行措施。

2021唐山单双号限行通知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1〕15号

根据*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近期全省高空转为脊区控制,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受*染传输和本地辐合影响,我市将出现1-2次轻度至中度*染过程,短时出现重度*染。为降低机动车*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大气*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决定自2021年12月5日起,在市中心区二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日内,每天7时至20时(含周六、周日),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限行日内,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车、垃圾清运车、医疗废物运输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3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四、《唐山市人民*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在全市范围暂停实施。综合本通告上述规定,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之外的道路无尾号限行措施。

五、二环路指西南环线-新建二环路-205国道相连形成的环路。

唐山市人民*

2021年12月4日

2022唐山限行最新通知限行时间和区域

关于唐山2022最新的限行通知,相信大家都非常关注唐山最近的限行规定,每天的限行时间以及区域,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汇总一下,关于限行的规定通知,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限行时间

每天7:00-20:00

2、限行区域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3、唐山最新限行规定

按照《唐山市人民*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规定,2021年10月4日起唐山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周一限行5和0、周二限行1和6、周三限行2和7、周四限行3和8、周五限行4和9,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7:00—20:00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车辆: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2.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2.2、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2.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2.4、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车、垃圾清运车;

2.5、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唐山限行2022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更新时间:2022年7月5日

根据《唐山市人民*关于暂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2年4月28日中午12时起,全市暂时解除《唐山市人民*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6号规定的每个工作日按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根据大气*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重*染天气应对需要,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也就是说唐山目前是不限行的,小编会持续关注限行相关消息,有新的消息出来小编会及时更新出来通知大家。

唐山作为北方一座重要的工业城市,这里的环境问题备受市民的瞩目,特别是空气质量,所以唐山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限制城市机动车的出行,这样可以缓解交通压力的同时也能降低空气环境的*染,下面给大家分享年最新的唐山限行限号规定和通知。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大气*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年4月9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年4月9日至7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年7月9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不受影响车辆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年4月8日

货车限行规定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4号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染,根据《**大气*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号路段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开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庄立交桥南头南湖大道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行。

四、以下区域范围内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①兴源道(含友谊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合围区域;

②新华道(含卫国路(含国防道(含学院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③朝阳道(含龙泽路(含建华道(含翔云道(含华岩路(含朝阳道(含合围区域;

④煤医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华岩路(含煤医道(含合围区域;

⑤新华道(含车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⑥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合围区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

七、国安街(学院路卫国路全天禁止各类载货汽车通行。

八、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含开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庆道(含合围区域。

九、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十、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发布的《关于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6号、《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8号、《关于调整缸窑路、国安街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19号和唐山市*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第1号同时废止。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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