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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二手房,黔西南州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黔西南二手房,黔西南州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你好,这个的话是可以提取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公共资料

1、申请人*1份;2、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清单原件1份;3、《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2份,(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清单,*各1份;5、委托他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和被委托人*1份。

根据不同提取用途,还应提供相应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购买商品房(注:当年购房)

1、经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2、购房首付收据(或发票)复印件1份。

购买二手房(注:当年购房)

1、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2、契税证复印件1份;3、房屋买卖契约复印件1份。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

1、州、市、县房改办同意集资建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2、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复印件1份;3、购房付款收据复印件1份。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注:当年建房)

1、县级以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2、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3、翻建的还须提交所翻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

大修自住住房

1、所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2、《房屋大修合同》复印件1份;3、30%以上付款收据复印件1份;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住房大修施工图。(注: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补交土地收益金

州、市、县房改部门出具的补交土地收益金证明和经房屋产权单位审核盖章的《办理上市准入许可证审核表》复印件1份。

租房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

1、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原件1份;2、租房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3、被租房屋产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4、支付租金收据复印件1份。

偿还住房*

1、购、建房借款合同复印件1份;2、*银行出具的还款余额清单原件1份。

(职工在未还清购、建房*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当年的还款额归还*;如是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取公积金偿还*的,*年限须满3年以上。)

离、退休

退休证或退休文件复印件1份。

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部门批准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登记卡复印件1份。

户口迁出本州

1、户口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1份;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亡或被宣告*亡

1、*亡证明(*亡通知书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法定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3、职工所在单位证明(证明该职工与所有继承人的关系)原件1份;4、多子女或其他人继承的,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复印件1份;5、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提供*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复印件1份;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由一人办理,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出具授权证明原件1份。

外地人在黔西南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买房条件: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黔西南州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二手房费收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由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两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两年可减免.

黔西南州购买二手商品房怎么办公积金*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公积金*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卖方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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