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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本居住地

常住户籍所在地指什么

户籍所在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户籍所在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户籍所在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一样吗

不一样。

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是一样的,出现户籍迁移的情况时,两者就会不一样。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一个人长期居住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居住地进行变更;户籍所在地是指一个人的户口簿登记地,通常是出生时父母的户口所在地。

什么是常住户口所在地

法律分析: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亡时间,以出生证明、*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你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般填户口所在地精确到县(县级市):

1、原户籍所在的地区;

2、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如:广东省湛江市);

3、买房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

4、数年租住在某城市有了当地户口后与“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同义。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常住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的还是居住的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1、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农民户口和居民户的区别主要为:

1、保险问题:农村养老保险主要以个人缴纳和*补贴为主。

2、两者就业不同:农村在就业方面的投入比城市要少。

3、两者教育不同:城市相较于农村地区拥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农村户口的话则门槛更高,且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就读。

4、伤亡赔偿不同。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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